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0-07 11:12:16     来源: 阅读次数:1685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砚山县耕地地力补贴实施工作,确保农作物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落到实处,根据《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文财农〔2017〕129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7〕323号)要求,近日砚山县人民政府印发《砚山县2018年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方便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具体内容,确保《方案》有效执行,现解读如下:

《方案》起草背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等重大决策部署,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农民稳定增收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目标,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为全州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方案》主要内容

(一)直接补贴到户资金5330万元

1.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管理区参照执行)补贴资金兑现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中。

2.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各乡镇、管理区根据收到的补贴资金量和县级确定的补贴兑付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3.补贴测算及分配。各乡(镇)、管理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2018年粮食作物计划播种面积100.6万亩为测算依据分配到各乡镇、管理区,由各乡镇、管理区包干使用;如有结余,可以用于弥补上一年度资金缺口,也可以统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结余资金原则上应于下一年度使用完毕。

(二)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补贴资金1000万元

1.资金使用对象。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种植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等。

2.资金使用方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为支持重点,采取重大技术推广补助、发展社会化服务等方式,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3.实施主体。以推进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县属农科系统相关单位。

三、《方案》相关释疑

对土地面积不实的,由各乡镇、农场、管理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实地进行核实,农户认可签字后,由各乡镇信用社及时兑现补贴资金到农户“一卡通”上。

对发放时农户信息出现差错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兑付发放到户的,由县信用联社在两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各乡镇、农场、管理区,再由各乡镇、农场、管理区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农户信息核实修正工作,并将核实修正后的农户信息报给各乡镇信用社,由各乡镇信用社及时兑现补贴资金到农户“一卡通”上。

因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农户之间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或协议中未明确受益方的,补贴资金仍由土地承包权者享有;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用于农业生产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必须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作为补贴发放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