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根据《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和《砚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2年工作计划》,10月19日至10月21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稼依镇大坝小学附设幼儿园等16所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现将评估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幼儿园办园行为为良好(1所)
盘龙乡拖支白小学附设幼儿园
二、幼儿园办园行为为合格(15所)
稼依镇大坝小学附设幼儿园
盘龙乡响水龙小学附设幼儿园
盘龙乡大腻姐小学附设幼儿园
盘龙乡翁达小学附设幼儿园
八嘎乡八嘎小学附设幼儿园
八嘎乡平寨小学附设幼儿园
八嘎乡三星小学附设幼儿园
八嘎乡保地小学附设幼儿园
八嘎乡蚌岔小学附设幼儿园
八嘎乡城子小学附设幼儿园
八嘎乡牛落洞小学附设幼儿园
八嘎乡半夜寨小学附设幼儿园
蚌峨乡凹掌小学附设幼儿园
者腊乡革豆娜娜幼儿园
阿猛镇石板房平安幼儿园
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14日起至12月20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幼儿园有异议,请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口头、书面、电联等方式进行如实反映。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举报电话:0876-3120226
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嘉禾三路29号
特此公告
砚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