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的文件精神,保障砚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可持续发展,通过我中心成本测算和实际运行情况看,原收费标准已不能有效保障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的正常开展。经报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同意备案,我中心拟决定从2022年寒假(35期)起调整砚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成本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8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砚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艺术社团培训成本收费标准有异议,可向以下部门反映:
砚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0876—3129188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0876—3122007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0876—3012275
砚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