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砚山县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砚教体通〔2022〕1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告。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服务片区、就近、免试的入学原则。招收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见片区划分图),免试入学。
2.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的原则。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相统一的,以实际居住地(不含租住)作为招生依据。
3.坚持服务片区优先、统筹协调的原则。优先满足服务区范围内的户籍居民、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现役军人、常住居民家庭适龄儿童的就学。剩余学位通过采取信息的方式招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如采集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实行电脑摇号确定招收对象。
4.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学校公开招生对象及条件、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招生结果。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片区内的户籍居民和常住居民;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现役军人;随迁子女家庭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招收一年级新生500人。
四、招生范围
居住在双拥路以北、建设北路以东,七乡大道以北,江那南路以东、砚华东路以北至民航路止范围内户籍、常住居民适龄儿童;江那镇新村、新农村、大克底、白龙山、竜白村和干河乡永忠村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现役军人适龄儿童。
五、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请父母(或监护人)带孩子,按以下要求带齐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一)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家庭子女:1.户口簿;2.不动产权证(已入住但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3.工作单位证明或工作证;4.入学体检表。
(二)招生片区内的户籍居民、常住居民(已在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入住的居民)家庭子女:1.户口簿;2.不动产权证(已入住但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3.入学体检表。
(三)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子女:1.户口簿;2.租房合同或用工单位提供住房证明;3.就业证或有效劳动合同;4.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本县户籍不需提供);5.入学体检表。
(四)进城经商家庭子女:1.户口簿;2.租房合同;3.在县城经商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4.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本县户籍不需提供);5.入学体检表。
(五)现役军人(含武警)家庭子女:1.户口簿(父母和小孩);2.军官证(父母)或部队证明;3.现居住地(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租住合同;4.入学体检表。
六、报名地点、时间及招生流程
(一)报名地点:砚山县第三小学风雨球场。
(二)报名时间:6月21日至6月23日。
(三)招生流程
1. 6月21日至22日招收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含武警);城区户籍居民;城区常住居民家庭适龄儿童。
2. 6月23日上午8:30公布剩余学位数,上午9:00——11:20,下午14:30——17:00采集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儿童信息,若采集信息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实行电脑摇号确定招收对象,摇号地点为砚山县一中录播室,摇号时间为6月24日上午9:00,下午14:30公布摇号结果,未摇中的适龄儿童由砚山县教育体育局视城区及周边学校学位情况进行安置,无需到砚山县教育体育局登记,安置情况将于开学前电话通知家长。
七、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每个家庭只允许一名家长携适龄入学的儿童进入校园。排队时保持安全距离,有序报名。
(二)从学校侧门(砚安公园对面)进入校园,进校必须扫码和测温,且均要佩戴口罩。
(三)入学通知书一经发出,即视为该生已经报名成功,不得再到其它学校报名(如发现到其它学校同时报名者,取消本校入学资格)。
(四)报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因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造成适龄儿童不能入学的,所有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五)已经在其他学校上过一年级并建立学籍者,不得参加报名。如出现瞒报,导致无法建立学籍而影响就读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砚山县第三小学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