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成立于1953年,2003年4月被定为乡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急救、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养结合服务等为一体的一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总占地面积6448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5718平方米。
医院设有院办、人事、医务科、护理部等10个职能科,全科医疗科、妇儿科、中医科、康复科、急诊科、外科等9个临床科室,医技、检验、药剂3个辅助科室,其中儿科为特色科室。
医院现有编制床位99张,实际开放床位101张。截至2024年7月,全院职工135人,其中,在职在编职工43人,编制聘用人员92人。有主治医师4人,执业医师13人,助理医师11人,主管药师1人,药士3人,副主任护师1人,主管护师9人,护师9人,护士20人,主管技师1人,放射技师1人,检验士3人、康复士2人。
医院配备32排64层螺旋CT机、DR、彩超、肺功能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心电图机、24小时动态血压、麻醉机、骨密度检测仪等基本设备,配备救护车、除颤仪、洗胃机、吸痰器、呼吸机、中心供氧等急救设备,各项医疗设备均有完整的使用和维修记录,完好率达100%。
作为砚山县医共体总医院县人民医院分院的成员单位,维摩乡中心卫生院始终恪守“服务来自细节,承诺在于专业”的宗旨,不断探索并引入新技术、新业务,在砚山县人民医院分院的帮扶指导下,诊疗技术与服务品质均实现了质的飞跃。在2019年11月通过省级一级甲等医院验收,2020年通过慢病管理中心创建验收,2021年通过云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验收,2022年通过心脑血管救治站创建验收,2023年通过“胸痛救治单元”审核验收,2024年在基层医疗机构呼吸健康规范化照护体系与能力建设项目中被认定为达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