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我局依法受理、办结砚山炭房金海口腔诊所主要负责人黄玉玲提交的诊所备案申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及《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现将备案内容公示如下:
类别:口腔诊所
级别:无
名称:砚山炭房金海口腔诊所
诊疗科目:口腔科
设置地点:砚山县维摩乡岔路口商贸街(维摩市场监督所对面)
法人:王云正
主要负责人:黄玉玲
审查情况:经审核,该医疗机构符合诊所备案相关规定,达到诊所备案条件。诊所备案公示期为7天(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
电话:0876-3131478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一审:包广冕 二审:沈忠凯 三审:宗庆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