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7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贯彻落实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砚政办发〔2022〕115号)要求,结合砚山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任务清单。
一、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主动公开
(一)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1.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工作方案》《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公开有关的政策措施。(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利用政务营商环境市场满意度调查问卷和投诉举报平台,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的受理、办理、督办、反馈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依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并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今后如遇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1. 依法依规公开扩大有效投资有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项目清单、预算内投资安排下达情况。(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依托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政府门户网站等,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资金下达、项目实施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等的关切事项信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涉及公共卫生的信息公开。
1.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重要平台,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权威准确回应涉疫舆情。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大法定传染病疫情数据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有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涉及稳就业保就业的信息公开。
1. 加大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及时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信息,畅通维权和咨询投诉渠道。(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涉及民生保障的信息公开。
1. 加大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防返贫监测范围、帮扶政策及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信息公开。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推进《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落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公开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公共资源配置有关主体信用信息等,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透明度。(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涉及财政和审计领域的信息公开。
1. 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全面推进单位预算、决算公开。随同政府预决算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及时公开债券存续期情况等有关信息。(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依法依规公开审计结果,凡是审计机关单项审计结果公告中披露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完整、准确公开整改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扣政策落地,强化解读回应
(一)强化政策解读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凡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尤其是要加大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岗就业等方面政策的解读力度。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内容,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实效,更加注重对政策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政策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利企惠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的解读。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统筹运用图示图表、视频音频、卡通动漫及知识竞赛、互动问答、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手段,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推广宣传,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积极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转发国家和省、州推荐转发的政策措施解读产品。注重以社会关切为导向,加强部门协同,及时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并充分估计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充分预判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加强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化解读,推行跟踪解读、多轮解读,精准传递政策意图,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互动回应服务。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对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等政务舆情要及时回应,并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防范化解潜在舆情风险。涉及跨部门的重大政务舆情,要通盘谋划,增强处置的协同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充分运用调查问卷、意见征集、领导信箱、在线留言等形式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反馈机制,助力政策完善。(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进政策咨询服务。
1. 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及时规范办理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县长信箱和网上咨询、网民留言,更好解答就业、创业、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综合监督股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进一步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综合监督股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依托“12345”服务热线知识库,搭建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形成政策问答库并推进数据资源的共建、共用、共享,提高政策咨询解答效率。(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利企惠民,建强公开平台
“利企惠民政策”发布。县政府门户网站于2022年7月底前开设“利企惠民政策”专区专栏,强化政策集成服务,并建立健全利企惠民政策发布的常态化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设“利企惠民政策”专栏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414)及政府的安排,及时梳理本本部门利企惠民政策,于8月15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及时对利企惠民政策开展系统梳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如有遗漏或今后有更新均应及时公开。(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工作基础,推进规范公开
(一)规范标识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严格落实公文公开源头属性认定相关机制,在公文制发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属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属性中的1种。除”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外,其余两种属性的公文(信息)均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
1. 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及时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严防不应通过互联网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含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个人信息在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上公开,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和个人隐私,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和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和《文山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确保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线下受理渠道畅通,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依法履职。(综合监督股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推进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要持续完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2021〕一52)要求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及专栏布置要求,全面、集中、高质量完成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发布工作,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系统梳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如有遗漏或今后有更新均应及时公开。积极探索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方便企业和群众完整获取最新、权威的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
1.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围绕“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更新,提交县政府网站进行集中全面发布,并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优化完善目录。(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单位要严格落实《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20〕68号)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并根据国家部门新印发的有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时编制发布新增领域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做到标准目录全部公开。(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督保障,推动工作落实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单位要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会议,统筹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确保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使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培训学习。
1. 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取线上、线下集中授课、视频培训、点对点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年内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各单位坚持眼睛向外,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单位)的经验做法,注重从日常工作、督察检查和年度考核中总结发现推工作、抓落实的创新做法,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找准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确保工作落实。
1. 本工作清单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要纳入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要积极落实本任务清单,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和时限,迅速高效抓好工作落实。(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健全定期检查和通报机制,严格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建立约谈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12345热线办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和各卫生健康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