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经审核申报材料及现场核查,文山州金盾爆破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砚山分公司符合许可条件,准予许可。具体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经营地址 | 许可事项 | 有效期 | 备注 |
1 | 文山州金盾爆破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砚山分公司 | 沈鹏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凯龙·壹号院(二期)27-6号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2024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 |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876-3063386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