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云南海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分公司鲜奶收购站申请递交生鲜乳收购许可延续证明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和实地现场核查,均符合生鲜乳收购许可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19日前与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畜牧兽医渔业股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9日;
电 话:0876-3133058;
地 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60号。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云南海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分公司鲜奶收购站申请递交生鲜乳收购许可延续证明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和实地现场核查,均符合生鲜乳收购许可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19日前与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畜牧兽医渔业股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9日;
电 话:0876-3133058;
地 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