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和《文山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2023〕—9)、《砚山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2023〕—12),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编制了14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对外公布。
附件:
附件7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实施规范.pdf
附件9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实施规范.pdf
附件11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实施规范.pdf
附件14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实施规范.pdf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