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2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兴建水泥有限公司砚山县白领山石灰岩矿扩权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盘龙乡拖支白村
建设单位:云南兴建水泥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绿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云南兴建水泥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云南绿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盘龙乡拖支白村,于2021年12月10日取得县发改局备案,备案号:2112-532622-04-01-463388,建设性质:扩建。项目原白领山石灰岩矿于2005年10月开始建设,2007年8月正式开采,矿区面积0.732km2,设计为露天开采,年采矿石量45万吨/年,原矿山环评纳入公司“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08年3月27日取得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云环许准[2008]81号),于2011年8月2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并于2012年8月20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5326002010127130097363。后为适应国家矿业权整改和市场变化的要求,扩大生产规模,于2018年变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4年零5个月,从2018年3月23日至2022年8月23日止,矿区面积仍为0.732km2,矿山生产规模由原来的45万吨/年扩建为95万吨/年。但该次扩规、变更采矿许可证期间未办理环评手续,故原项目基本情况以原环评审批情况为准。本次矿山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运输道路、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不含矿石加工区。项目开采出来的石灰岩矿供给建设单位自己的水泥厂(兴建水泥厂)使用,矿石在兴建水泥厂内自行破碎,不在本项目区开采区内破碎。
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54%。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拟审批公开信息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2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干河乡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砚山金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憬润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砚山金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云南憬润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干河乡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区,于2022年3月16日取得县发改局备案,备案号:2203-532622-04-05-89674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建设1座砚山工业园区分输站和1座气化站,为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供气。分输站主要利用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砚山末站来的高压管道气,经两级调压至 0.3MPa~0.4MP后,外输至绿色铝产业园,产业园用户各设调压计量装置,同时在砚山工业园区分输站预留次高压接口,供周边其他用户使用。此外,站内预留国家管网砚山末站气源接口;气化站内设4座 100m³立式 LNG 储罐,气化规模10000Nm³/h,砚山工业园区分输站建成通气之前,气化站主要为绿色铝产业园供气,后期管道气接通之后,当砚山工业园区分输站供气不足或产业园用气高峰阶段,LNG 气化站将补充产业园管网用气,满足产业园调峰需求。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121.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03%。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砚山县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开信息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2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平远镇、稼依镇、阿猛镇、阿舍乡、维摩乡、干河乡、盘龙乡、者腊乡、蚌峨乡、八嘎乡
建设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单位: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平远镇、稼依镇、阿猛镇、阿舍乡、维摩乡、干河乡、盘龙乡、者腊乡、蚌峨乡、八嘎乡,项目可研于2021年4月30日获得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砚发改复〔2021〕24 号,备案号:2108-532622-04-P0-632446,建设性质:新建。本项目主要建设砚山县包括江那镇(砚山县城区)等11个乡镇的垃圾中转站及配套收运设施。转运站总规模达到日转运生活垃圾630吨;配套11个乡镇及3个管理区240L垃圾桶9600个,特制垃圾桶4000个,环保垃圾屋1200个,挂桶车89辆,25T垃圾收运车16辆,智慧环卫管理系统1套。项目用地总规模为2.1664公顷(21664.036m2,合计约32.5亩)。各乡镇垃圾经压缩后,运往砚山海创垃圾焚烧发电厂。
项目总投资13720.8万元,环保投资515.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