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砚山县年产6000吨万寿菊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17-09-21 20:33:56     来源:环保局 阅读次数:1339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砚山县年产6000吨万寿菊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砚山县阿舍乡斗南铁厂丫口

建设单位: 砚山立达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 昆明天馨地爽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46666.9m2,建筑面积30333.45m2,包括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本项目计划生产收购万寿菊鲜花60000t/a,生产加工万寿菊干花6000t/a。项目主要分为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及花泥场;辅助工程主要有值班室、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卫生间、杂物间及厂区道路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设施、供水设施、排水系统、通讯设施、消防设施、能源;环保工程包括沉淀池、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水收集池、布袋除尘器(大布袋和小布袋)、抽油烟机、花泥场罩棚、水膜除尘脱硫设施、水膜除尘循环沉淀池、移动式垃圾箱等。项目总投资4024.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8万元,占总投资比重2.95%。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施工中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施工噪声和二次扬尘污染。扬尘污染采取洒水抑尘、篷布遮盖等措施可大大减少粉尘污染。施工期对地表水的影响很小,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等都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对环境造成影响不大。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会对周边敏感点居民区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通过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有关规定,采用低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拟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和防范措施,可将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虽然施工期影响是暂时性的,但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队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施工噪声和扬尘扰民事件发生。本项目施工方需协调好周边居民,取得周边居民对本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以免出现扰民现象。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通过排水沟对地表径流予以疏导即可满足项目区场地排水要求;项目压榨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污水收集池收集暂存,最终由罐车拉往耕地用作有机肥;水膜除尘脱硫用水经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粪便收集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其中食堂含油废水经泔水桶收集后赠予附近农户养殖。因此,项目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到地表水体,对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堆煤场扬尘、贮花异味、食堂油烟机汽车尾气。

锅炉产生的燃煤废气经水膜除尘脱硫系统处理后均由25m烟囱达标排放;煤堆场扬尘应采取旱季洒水、物料封闭覆盖等抑尘措施;贮花异味通过自然扩散后对环境的影响小;汽车运输产生的扬尘通过实施限速、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抽排后能达标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风机、压榨机、粉碎机、制粒机等进出场车辆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最高值约为95dB(A)左右,项目营运后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声源不高,通过采取禁鸣措施可等到控制;设备经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及绿化吸收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花泥、锅炉粉煤灰及煤渣、废弃包装袋等;花泥待自然风干后作为原料回用于工序加工制造;产生的粉煤灰及炉渣可外售给厂家回收利用或用于工程回填等;废弃包装材料主要为塑料编织袋,经收集后统一外卖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除尘脱硫系统循环沉淀池池渣可铺路或者用于工程回填等。生活垃圾在项目区内经移动式垃圾箱中收集后按照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对环境影响小。项目固体废物做到有效处置,处置率100%。

5、总结论

砚山县年产6000吨万寿菊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和运行过程有切实可行的污染及影响防治措施,废气和噪声能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地表水,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项目对区域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都可降至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导致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明显改变。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本项目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在严格按照报告表及项目可行性报告中提出的环保防治措施实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实现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地表水、固体废物100%处置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四、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通过行政审批,请严格按照环评文件所述内容、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