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森林公安局:
你局报来关于《砚山县森林公安局平远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办公大楼内墙装修及其附属工程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的请示》(砚森公请〔2017〕6号)已收悉。经研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砚山县森林公安局平远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办公大楼内墙装修及其附属工程项目改造
二、建设性质:改造、装修
三、建设地址:砚山县平远镇环北路森林公安派出所
四、建设期限:2017年8—11月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执法办案场所各功能科室内墙、办公大楼内墙、办案区及办公大楼走道内墙装修;执法办案场所一楼延伸工程、平远所大院大门安装等产生的挖沟槽土方、余方弃置、带型基础、实心砖墙、石材墙体、墙面喷漆、型材屋面、屋面卷材防水工程。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4909.77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149875.11元,措施项目15869.93元,规费9375.45元,税金19788.68元。资金来源为全额自筹。
接文后,请按相关程序和实施方案做好工程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