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砚山县森林公安局平远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办公大楼内墙装修及其附属工程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8-16 15:37:30     来源:发改局 阅读次数:1363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

你局报来关于《砚山县森林公安局平远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办公大楼内墙装修及其附属工程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的请示》(砚森公请〔2017〕6号)已收悉。经研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砚山县森林公安局平远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办公大楼内墙装修及其附属工程项目改造

二、建设性质:改造、装修

三、建设地址:砚山县平远镇环北路森林公安派出所

四、建设期限:2017年8—11月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执法办案场所各功能科室内墙、办公大楼内墙、办案区及办公大楼走道内墙装修;执法办案场所一楼延伸工程、平远所大院大门安装等产生的挖沟槽土方、余方弃置、带型基础、实心砖墙、石材墙体、墙面喷漆、型材屋面、屋面卷材防水工程。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4909.77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149875.11元,措施项目15869.93元,规费9375.45元,税金19788.68元。资金来源为全额自筹。

接文后,请按相关程序和实施方案做好工程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