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120万m3/a高性能混凝土和粉墙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17-08-03 20:52:59     来源:环保局 阅读次数:1365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作出行政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120万m3/a高性能混凝土和粉墙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工业园区三星坝新型产业区

建设单位:砚山壮山商砼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省核工业二○九地质大队

二、项目概况

由于公司合作,将建设单位名称变更为砚山壮山商砼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月15日,经砚山县环境保护局核实,同意变更。项目实际总用地面积30亩(20000 m2),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场地等因素限制,项目实际仅建成两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生产能力为80万m3/a,根据项目生产实际,不再建设40万m3/a商品粉墙砂浆生产线。其中:生产加工区占地面积7800 m2(包括新建建筑、原料堆放场、道路及回车场);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5000 m2;后勤保障区占地面积7200 m2(包括停车场及设备维修区)。办公生活区、后勤保障区利用原有房屋,项目建成3幢搅拌楼、2幢混合车间、2幢原料仓库用房,新建建筑面积3480m2。主体工程包括:搅拌楼、混合车间、原料仓库;辅助工程包括:原料堆场、道路及回车场、宿舍用房、食堂、办公室及值班室、卫生间、洗澡间、停车场、设备维修区、蓄水池;公用配套工程包括:供水工程、供电工程、通讯、消防;环保工程包括:隔油池、8套脉冲式袋式除尘、防尘措施、沉淀池、化粪池、绿化。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核对有关资料和现场调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文件资料齐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基本上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砚山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意见要求。

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四、拟审批意见及原因

拟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请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要求,加强管理,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项目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