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砚山县阿猛镇广富加油站隐患改造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17-07-14 10:50:07     来源:环保局 阅读次数:1359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砚山县阿猛镇广富加油站隐患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阿猛镇大石头

建设单位:砚山县阿猛镇广富加油站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昆明天馨地爽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砚山县阿猛镇大石头 , 项目属于 技改 。项目 原建设情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00 ㎡ ,总建筑面积480 ㎡ (其中厨房、餐厅、住宿区、开票、办公区建筑面积400 ㎡ ,公厕建筑面积30 ㎡ ,发配电室建筑面积50 ㎡ ),加油罩棚占地面积400 ㎡ ,卸油区占地面积40 ㎡ ,绿化面积400 ㎡ ,其它储油罐、管线、道路等480 ㎡ 。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站房、罩棚、辅助用房、地下油罐区、绿化区及其相关配套设施。配有双枪加油机4台,其中0#号柴油加油机2台,92#汽油加油机2台。建有地下储油罐4个,总容积为86m?;,其中92#汽油储油罐2个(体积分别为18m?;和18m?;),0#柴油罐2个(体积分别为25m?;和25m?;),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规定,本站为二级加油站(二级加油站总容积60 m?; < p="">/p>

针对原有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环境风险及环保问题,业主决定在加油站原址内进行改造,不新增用地 。 将加油站厂址内现有地埋式单层储油罐区拆除,新建地埋式双层储油罐区,罐址不变,共设置4座双层储油罐(配套安装有渗漏在线检测系统) 。 加油站储油罐安装液位仪,共4套,用于预防溢油事故,有效保障加油站安全。双层储油罐均配套安装有渗漏在线检测系统。对汽油储罐及加油机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共2套;对汽油卸油区设置油气回收装置2套;在项目东北侧靠国道323一侧建设1座水封井(油水分离);新建加油罩棚内环保沟(含油雨水引流沟)1条,约50m长,含油雨水接入水封井(油水分离);新建一间危废暂存间;其他附属工程建设,如电气线路、应急灯、罩棚灯、标识牌、地面硬化防渗等。

项目改造完成后加油站等级不变,总占地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增加5 ㎡ (危废暂存间),绿化面积400 ㎡ 不变,油品总销量不变,预计0#柴油年销售量70t/a,92#汽油年销售40t/a,95#汽油年销售20t/a。项目站房、罩棚、辅助用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都依托原有,不进行变化。

改造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已投入环保资金19.2万元,本次评价追加环保投资31万元,即环保总投资50.2万元,占总投资的10.04%。

三 、拟审批意见及原因

拟同意通过行政审批,请严格按照环评文件所述内容、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