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倮可者村美丽乡村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5-27 16:28:47     来源:发改局 阅读次数:1708

维摩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的《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倮可者村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的请示》(维政请〔2017〕21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下:

一、同意维摩乡倮可者村美丽乡村项目实施。

二、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新建。建设地点:维摩乡倮可者村委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计划新建村内道路总长5390米;实施绿化美化1556.5亩;新建村级文化活动场地560平方米;新建公厕1间。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计划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9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150万元。计划总投资不含群众自筹部分。

五、建设期限:2017年

请接文后,严格按相关建设程序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