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砚山县维摩乡阿伍农村社区服务大厅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5-27 16:20:48     来源:发改局 阅读次数:1627

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砚山县维摩乡阿伍农村社区服务大厅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的函(砚民函〔2017〕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砚山县维摩乡阿伍农村社区服务大厅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

二、建设性质及地点: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维摩乡阿伍村委会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850平方米,建筑面积610平方米。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90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40万元,自筹50万元。

五、建设年限:2017年。

六、建设单位:砚山县民政局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施工前相关准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

此复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