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注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0 09:20:33     来源: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2235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达到报废条件的,应当停止使用,予以报废。农业机械的报废条件由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业主管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禁用与报废国家标准GBT 16877-2008》,大型和中型拖拉机(发动机标定功率大于18kW)使用年限超过15年、小型拖拉机(发动机标定功率小于或等于18kW)使用年限超过10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地的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并交回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一)报废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无法收回的,由农机监理机构公告作废”的规定。经过核实,我县共计3262台拖拉机使用年限已达到报废年限,现将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进行公告作废(见附件:砚山县2024年第三批拖拉机牌证公告注销花名册),本公告期限为30天,请涉及的拖拉机所有人(使用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并将拖拉机交送合法、有资质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后,并携带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到砚山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原砚山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申请办理有关注销登记。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未申请注销登记的,视为无法收回的情形,我局将依本公告在系统内注销登记,并同时报送县公安交警部门。如继续使用,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拖拉机所有人(所有人)自行负责。

砚山报废点:文山东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苏建国,联系电话:13887682159(工作专用号码);

地址:砚山县江那镇郊址社区兴隆村三组(砚山至文山老公路5公里处)。

 

平远报废点:文山鑫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家良,联系电话:13887680197(工作专用号码);

地址:平远镇祥平路晋途车驾管社会服务站。

 

公告日期: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8月8日;

办公地址:砚山县江那镇通广路80号;

联系电话:0876-3122620。

 

附件:砚山县2024年第三批拖拉机牌证公告注销花名册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