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2024年6月5日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查处了一批堆放于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红舍克铝土矿区涉嫌非法开采的矿产品,相关当事人至今仍未到本局接受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我局已对以上涉嫌非法开采的矿产品进行扣押(附查封扣押照片),扣押期限自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
请相关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的,被扣押的矿产品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联系电话:0876—3129352
联系地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70号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6日
现场查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