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
发布时间:2023-02-13 11:40:29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1865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
序号部门抽查项目事项类别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主体检查依据适用区域备注
抽查类别抽查事项
1砚山县发展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般检查项目建设单位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县发展改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第三条普遍适用
2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抽查对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的,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开展抽查一般检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包括参与活动的各类主体)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县发展改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7号)有关条款普遍适用
3对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抽查一般检查企业投资备案项目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现场核查县发展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十六条;《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普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