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4号(总第66号)
发布时间:2022-12-22 21:30:51     来源:县审计局 阅读次数: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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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2020年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砚山县项目资金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 砚山县2016年自然村进村道路平远镇小铺子至双塘子等21条段(第十六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3.砚山县2018年公阿线等34条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合同段)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4.砚山县2018年公阿线等34条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合同段)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5.砚山县环城东路改扩建项目(一标段)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6.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7.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8.砚山县融媒体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9.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10.砚山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11.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9-2020年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定点帮扶砚山县项目资金财务

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砚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对砚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管理的2019-2020年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砚山县项目资金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帮扶项目、资金计划情况

2019-2020年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定点帮扶砚山县扶贫项目28个,计划帮扶资金4 150万元,具体为:教育扶贫项目16个,计划帮扶资金1 916万元,产业扶贫项目6个,计划帮扶资金1 270万元,民生扶贫项目6个,计划帮扶资金964万元。

(二)资金到位、拨付情况

2019-2020年砚山县财政局共收到兵装集团定点帮扶项目资金4 160.5万元。己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三)资金支出情况

2019-2020年兵装集团定点帮扶砚山项目资金累计支出     4 114.1万元(未含八嘎乡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5万元)其中:教育帮扶项目支出1 888.1万元,产业帮扶项目支出1 270万元,民生帮扶项目支出956万元。累计结余结转资金41.4万元。

(四)帮扶成效情况

2019-2020年,兵装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大对砚山县的帮扶力度。

1.教育帮扶方面:主要开展了“棉被捐赠”、“兵财多媒体”、“校园监控安防” 、“班班通教室 、“课桌椅配置”、“碧云希望小学 、“大各大希望小学及附属设施”、“技术人员培训”、“干部素质提升培训” 、“乡村医生德技双馨培训” 的帮扶,帮扶资金     1 888.1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有9 472名寄宿制学生拥有一套整齐的床上用品、48所中小学的教育信息化硬件设备得到完善、45所中小学学校安全防范得到保障,全县中小教学设施、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砚山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20名教师得到了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操作、实训设备、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能力的培训,全县56名领导干部得到了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全县42名乡村医生得到了医技双馨能力的培训。

2.产业帮扶方面:主要开展了“盘龙乡黑羽乌鸡、商品牛养殖” 、“蚌峨乡商品牛养殖”、“平远镇商品牛养殖” 、“阿猛镇商品牛养殖” 的帮扶,帮扶资金 1 27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为实施项目的4个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7个村委会取得项目合作收益金79.2万元 ;二是为实施项目乡镇136户养殖户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3.民生帮扶方面:主要开展了“校园爱心澡堂”、 “垃圾车辆购置”、“垃圾桶(箱)购置” 、“救急难”、“同舟工程救急难” 、“以车扶贫负压救护车” 的帮扶,帮扶资金956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解决了砚山县11个乡镇107个村委会(社区)多年来垃圾收运设施不完善、运输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为全县15所中小学4600余名学生解决了个人卫生问题;三是帮助解决了我县急救服务能力薄弱的问题;四是帮助114户患重特大疾病群众解决了治疗困难的问题;五是解决了18户因疾病治疗费用自付部分难以负担造成的基本生活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按项目协议约定支付合作收益金42万元

至审计时,砚山县云砚养殖专业合作社未按合作协议向盘龙乡人民政府支付合作收益金4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加强项目合作收益金的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督促项目合作单位严格履行项目合作协议,正确核算和使用收益资金,确保其发挥应有的效益;对于项目实施完成后形成的结余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程序报经批准后继续用于项目建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砚山县云砚养殖专业合作社已于2022年1月12日支付盘龙乡人民政府合作收益金42万元。

 

砚山县2016年自然村进村道路平远镇小铺子

至双塘子等21条段(第十六合同段)建设

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对砚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建设的砚山县2016年自然村进村道路平远镇小铺子至双塘子等21条段(第十六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2016年自然村进村道路平远镇小铺子至双塘子等21条段(第十六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分布于平远镇拉白冲、拖嘎、莲花塘、蒲草等村委会,涉及25个自然村,全长51.35公里。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进村道路长51.35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4.5米,路面宽度3.5米,项目概算投资5 350.38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合作及县级自筹。

项目于2017年3月10日开工,2018年9月28日完工。2019年7月21日,砚山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云南路建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鉴定,鉴定结果为合格。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报批,项目管理中基本执行了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改善了项目片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当地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价款、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53.74万元

砚山县2016年自然村进村道路平远镇小铺子至双塘子等21条段(第十六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送审的建安工程造价为4 850.35万元。经审计核实,由于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有误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价款53.74万元。

(二)未按规定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30.92万元

经审计核实,该项目合同金额4 364.24万元,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应按3%的比例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30.92万元,但未按规定存入。

(三)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申请书》审批手续

经审计核实,该项目实际施工时间(开工令)为2017年3月10日,但《施工许可申请书》的审批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

(四)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

该项目己于2019年7月21日通过验收,但报审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内容不完整,不能完整反映整个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砚山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应积极筹措资金,按相关规定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做好主材市场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确保材料补差的真实合规;加强对基本建设财务及相关知识的学习,规范建设程序和账务处理,全面真实反映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按规定及时完整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按审计要求正在进行整改中。

 

砚山县2018年公阿线等34条段安全生命防护

工程(第二合同段)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对砚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建设的砚山县2018年公阿线等34条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合同段)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2018年公阿线等34条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合同段),分布于干河、阿猛、维摩三个乡(镇),共10条段,全长93.86km,路侧采用波形梁钢护栏安装。项目概算投资652.62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工程于2018年9月14日开工,2018年11月30日完工。2019年7月16日至19日,由文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砚山县交通运输局、砚山县畅砚公司组成交工验收质量检测组,对该工程进行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鉴定,鉴定结果为合格。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报批,项目管理中基本执行了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的建成,进一步消除了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为当地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了安全保障。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价款、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04万元

砚山县2018年公阿线等34条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合同段),送审的建安工程造价为610.56万元(含三标段转入的西河线、养响线、蚌养线1661325元)。经审计核实,由于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有误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价款1.04万元。

(二)未按规定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96万元

经审计核实,该项目合同金额532.08万元,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应按3%的比例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96万元,但未按规定存入。

(三)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

该项目己于2019年7月16日至19日通过验收,但报审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内容不完整,不能完整反映整个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砚山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应积极筹措资金,按相关规定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加强对基本建设财务及相关知识的学习,规范建设程序和账务处理,全面真实反映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按规定及时完整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按审计要求正在进行整改。

 

砚山县2018年公阿线等34条段安全生命防护

工程(第一合同段)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对砚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建设的砚山县2018年公阿线等34条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合同段)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2018年公阿线等34条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合同段),分布于阿舍、平远、稼依三个乡(镇),全长166.67km,路侧采用波形梁钢护栏安装。项目概算投资889.59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工程于2018年9月10日开工,2018年11月30日完工。2019年7月16日至19日,由文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砚山县交通运输局、砚山县畅砚公司组成交工验收质量检测组,对该工程进行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鉴定,鉴定结果为合格。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报批,项目管理中基本执行了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的建成,进一步消除了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为当地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了安全保障。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价款、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17万元

砚山县2018年公阿线等34条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合同段),送审的建安工程造价为261.28万元。经审计核实,由于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有误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价款1.17万元。

(二)未按规定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90万元

经审计核实,该项目合同金额696.88万元,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应按3%的比例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90万元,但未按规定存入。

(三)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

该项目己于2019年7月16日至19日通过验收,但报审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内容不完整,不能完整反映整个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砚山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积极筹措资金,按相关规定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加强对基本建设财务及相关知识的学习,规范建设程序和账务处理,全面真实反映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按规定及时完整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做深做实勘察、设计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内容真实、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按审计要求正在进行整改。

 

砚山县环城东路改扩建项目(一标段)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21年12月至5月,对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的环城东路改扩建项目(一标段)工程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环城东路改扩建项目工程,南起七乡大道,北至布标收费站,全长5 268米(其中:一标段长2 060米、二标段长3 208米,一、二标段以兴凤路交叉口为界,此次审计的范围为一标段),宽40米,设计时速5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和桥涵工程。投资估算32 58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政府投资(间接费均为一、二标段的估算投资合计)。

项目(一标段)于2016年4月22日开工,2018年3月31日完工。2020年8月6日通过了由县住建局、云南地质勘察设计院、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文山永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的验收组的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工程。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按照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报批,项目管理基本执行了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等管理制度。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改善了砚山县城交通堵塞拥挤的现状。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价款、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 059.05万元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审的环城东路改扩建项目(一标段)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为11 434.57万元(施工单位编制结算),审计发现,由于结算中重复报审工程量、工程量计算错误、人工费及燃油费补差单价偏高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价款1 059.05万元。

(二)未按规定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2万元

经审计核实,该项目合同金额8 069.48万元,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按3%的比例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2万元,但未按规定缴纳。

(三)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

砚山县环城东路(一标段)建设项目,己于2020年8月6日通过验收,但报审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内容不完整,不能完整反映整个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

(四)先施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经审计核实,砚山县环城东路(一标段)建设项目实际施工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时间为2017年2月6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积极筹措资金,按合同约定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尾款;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监管,确保隐蔽工程量的真实完整;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避免项目已开工、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未办理的情况发生;加强对基本建设财务及相关知识的学习,规范建设程序和账务处理,全面真实反映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审计要求正在进行整改。

 

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6月至9月对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7.53万元

2019年清理收回2006年第三季度至2014年第二季度期间对重复登记和不符合条件移民发放的后期扶持基金7.53万元,作为其他应付款结转至2020年末。

(二)差旅费管理不规范

1.多报销差旅费0.32万元。2020年会计账中报销2019年、2020年外出培训差旅费中,由培训方提供食宿后回本单位多报销培训期间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0.32万元。

2.未按规定执行出差审批制度。2020年会计资料中报销差旅费所附的出差审批单显示为多次出差后合并填报同一张出差审批单,由分管领导事后一次性补签审批。

(三)未及时清理职工借款10万元

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职工**因交通事故(鉴定为工伤)向单位借医疗费10万元,至审计时未归还。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一是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7.53万元问题,应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整使用或缴回县级财政统筹安排使用;二是差旅费管理不规范问题,清理收回多报的差旅费0.32万元收缴财政,今后严格执行出差事前报批程序,并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三是未及时清理职工借款10万元问题,应及时进行清理,避免长期挂账。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积极进行整改。一是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7.53万元,已上报资金使用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调整使用;二是清理收回多报的差旅费0.32万元于2021年10月上缴财政;三是对长期挂账的职工借款10万元进行了清理。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

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6月至9月对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6 421.66万元

2020年末结转两年以上项目资金余额8378.18万元,2021年1-8月使用1 956.52万元,截至审计时项目资金结余两年以上余额6 421.66万元。

(二)应付款项结转两年未支付的资金余额13.84万元

2020年末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列入其他应付款核算且结转两年未支付的资金余额13.84万元。

(三)单位食堂承包及管理不规范

自2017年8月以来,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免费提供厨房场地、一楼、二楼餐厅给砚山县四合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未经财政部门审批,经营产生的水费由单位承担。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一是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     6 421.66万元问题,应及时清理缴回县级国库;二是结转两年未支付的资金余额13.84万元未及时清理问题,应尽快组织人员对往来款进行清理,经核实确定无法支付、收回的,按程序报批后核销;三是单位食堂承包及管理不规范问题,限期整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报批程序。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积极进行整改。一是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6 421.66万元问题,已支出237.19万元,已缴回财政5 998.32万元,未清理190.14万元。二是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13.84万元问题,已支付0.16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积极协调处理;三是单位食堂承包及管理不规范问题,食堂产权已划转县国资局由砚山七乡发展投资公司运营、管理。

 

砚山县融媒体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6月至9月对砚山县融媒体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考核奖12.92万元

2018年至2020年8月,发放在职在编事业人员采编播考核奖13.84万元,扣款0.92万元,未扣回12.92万元。

(二)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1.05万元

2020年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05万元,截至2021年8月底未上缴财政,其中:房租收入1.03万元,利息收入0.02万元。

(三)固定资产未入账52.80万元

2020年10月采购融媒体专业设备一套52.80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四)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0.32万元

2016年4-12月职工交纳电话费0.32万元未冲销当年支出,列入往来款项。

(五)公务接待费不规范

经抽查,2020年存在公务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均无审批人签字、接待审批单审批时间晚于接待时间、未向接待对象收取伙食费等情况。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一是违规发放考核奖12.92万元问题,收回多发放的考核奖收缴财政,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及资金;二是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1.05万元问题,责成及时上缴县级国库;三是未记入固定资产52.80万元问题,责成补记入账;四是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0.32万元问题,应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经核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结余资金上缴财政;五是公务接待费不规范问题,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履行接待前审批和接待后清算制度,按规定向接待对象收取伙食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砚山县融媒体中心积极进行整改。一是违规发放考核奖12.92万元已向个人收回并于2022年1月上缴财政;二是非税收入1.05万元已上缴国库;三是52.80万元固定资产已补记入账;四是往来款项0.32万元已清理冲账;五是今后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6月至9月对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12.23万元

2020年追回多发优扶资金12.23万元,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年末未冲销或退回财政。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实0.38万元

公务用车燃油充值费0.38万元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科目,未列入“公务用车-燃油费”科目核算。

(三)支出票据不完整

2020年支付2019年度事业人员绩效工资4.82万元,无花名册、支付单位报刊杂志订阅费0.17万元、支付个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65万元、支付军休干部图书室建设费1万元、支付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1万元,均无合法票据。

(四)费用报销不规范

2020年1月单位职工***报销2019年8月到昆明出差费用0.12万元,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科目支出,未填制出差审批单、差旅报销单。

(五)公务接待不规范

一是2020年10月报销接待石家庄退军局人员(4人)迁墓伙食费与住宿费0.19万元,所附接待清单金额0.08万元,多列支0.11万元,报销的接待费未经领导审批;二是2020年10月报销接待丘北退军局到我县烈士宫参观交流餐费0.1万元,无接待公函或电话通知记录,接待审批表未填陪同人员、未经领导审批,接待清单未填写来宾姓名、接待人员,无领导审批。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一是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12.23万元问题,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整使用或缴回县级财政统筹安排使用,避免资金长期闲置;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实0.38万元问题,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占用其他资金支付“三公经费”;三是支出票据不完整问题,审计期间已将资料补充完善,今后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四是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制会计凭证报销相关费用,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严格执行出差事前报批程序,并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五是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和接待后清算制度,对超范围、超标准报销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进行整改:一是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2.23万元已于2021年11月缴回财政;二是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三是严格执行出差事前报批程序,并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四是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原始会计凭证进行审核报销相关费用;五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和接待后清算制度,对超范围、超标准报销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6月至9月对砚山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161.68万元

2020年末结转两年以上项目资金余额258.59万元,2021年1-7月使用31.94万元,2021年8月作为存量资金缴回县财政64.97万元,结转两年以上项目资金161.68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

(二)向砚山县人民医院借款未归还110万元

一是2013年、2014年向砚山县人民医院借款250万元用于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截至审计时归还160万元,未归还90万元;二是2018年8月向砚山县人民医院借款20万元,用于单位运转支出。截至审计时以上两项借款余额共计110万元。

(三)未及时清理职工借款0.50万元

2020年末职工借款余额0.50万元,根据提供的说明显示,该笔借款为2003年产生的往来款未清理核销。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一是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161.68万元问题,属于结转结余资金的按规定缴回县级国库,属于应安排支付的资金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资金支付;二是向县人民医院借款未归还110万元问题,应及时归还借款,今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举借债务;三是未及时清理职工借款0.5万元问题,应及时进行清理,避免长期挂账。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积极进行整改。一是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161.68万元,已安排使用9.68万元,上缴财政10.01万元,财政收回141.33万元,用于冲减结余0.66万元。二是向县人民医院借款未归还110万元问题,已归还15万元,目前尚欠95万元未归还。三是职工借款0.5万元尚未收回。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2年5月至8月,对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部分事项进行了追溯。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是县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加挂砚山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市场监管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内设办公室、法规股、食品安全监管股等12个机构,设乡(镇)派出机构 11 个(副科级)。核定人员编制120人(行政编制 115人、事业编制5人),2021年末实有97人(行政人员78人、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10人);核定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

(二)部门预决算及预算调整情况

1.预决算情况。2021年度财政部门下达县市场监管局预算总额2 057.4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度总收入为1 832.82万元,总支出为2 072.8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9.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2.预算调整情况。全年收入预算调减234.82万元,支出预算调增5.17万元,项目支出调增329.68万元。

(三)“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县市场监管局决算报表反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0.7万元减少11.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33万元减少3.67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无预算;培训费支出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万元减少3.8万元;会议费支出0.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万元减少1.5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预算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编制,部门预算编制的定员定额标准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18项内部制度,对规范单位各项经济活动、降低内控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等起到积极作用;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政府会计制度》。

二、审计建议

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规范财务核算管理,确保政府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