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发布时间:2022-12-14 16:33:39     来源: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阅读次数:2021

序号

部门

抽查项目

事项类别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适用区域

备注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类5项)

 

对城市市政企业的监管

 

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方式

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七条。

全县


2

城市市政企业(含景观照明)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城市市政企业(含景观照明)

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方式

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文山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 第六条。

全县


3

对城市燃气企业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城市燃气企业

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方式

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五条。

全县


4

城市生活、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城市生活、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企业

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方式

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4号) 第五条。

全县


5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类5项)

 

对市政公用企业的监管

城市环卫企业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城市环卫企业

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方式

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文山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 第六条、第三十二条。

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