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协调办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相关涉及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联系砚山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6—3130234。
序号 | 职权名称 | 事项类别 | 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备注 |
1 |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 公共服务 | 调整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23项行政权力事项: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取消行政确认,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