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依据
发布时间:2020-07-10 15:02:07     来源: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阅读次数:1413

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法定代表人:唐林

(三)执法区域:全县行政区划内

(四)执法类别:综合执法机构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32622MB1865591Q

(六)办公地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103号

(七)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八)监督电话:0876-3122947

(九)邮编:663100

二、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物环境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9、《云南省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10、《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1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2、《城市绿化条例》

1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5、《城镇燃气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