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行政检查职权(30项)
发布时间:2019-12-04 16:58:18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阅读次数: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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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行政检查
2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4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5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行政检查
4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5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6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是否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7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8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材料使用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9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转让、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污染防治及安全和防护,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10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是否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程序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11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12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