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行政检查职权(30项)
发布时间:2019-12-04 16:58:18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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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
| 行政检查 |
2 | 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的监督检查 |
| 行政检查 |
3 | 4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5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
| 行政检查 |
4 | 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 |
| 行政检查 |
5 | 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行政检查 |
6 | 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是否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行政检查 |
| 行政检查 |
7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 行政检查 |
8 | 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材料使用的行政检查 |
| 行政检查 |
9 |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转让、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污染防治及安全和防护,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行政检查 |
| 行政检查 |
10 | 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是否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程序的行政检查 |
| 行政检查 |
11 | 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的行政检查 |
| 行政检查 |
12 | 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行政检查 |
| 行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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