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市场,保障林业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针对个别育苗户因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到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延续换证手续,并已告知业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注销下列苗圃持有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一、砚山县城珍园艺苗圃(法定代表人:宋云)
(一)注销原因:许可证有效期已过(许可证有效期2016年03月-2019年03月)。
(二)注销编号
1.注销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号:滇林种生(0702)第0028号;
2.注销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号:滇林种经(0702)第0028号。
二、寅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跃荣)
(一)注销原因:有效期已过(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10月-2018年10月)。
(二)注销编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号532622****0001
三、砚山县韵丰种植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江)
(一)注销原因:许可证有效期已过(许可证有效期2016年05月-2019年05月),并停止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二)注销编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号532622****0003
四、砚山县诚丰种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杨)
(一)注销原因:原苗圃已搬迁至县外,县内已停止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二)注销编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号532622017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