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能否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对地方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有重大影响。仲裁系统现有办案模式过于诉讼化,程序繁杂、庭审时间长、裁决文书冗长难懂,不仅阻碍仲裁效能的提升,更无法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为改变传统办案模式的弊端,以最低成本快捷高效地化解劳动人事纠纷,2018年11月以来,砚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要素式”办案进行探索。在立案阶段:先由仲裁院对以往处理各类案件涉及到的基本要素进行归纳后制定《案件要素表》,收到仲裁申请时由立案人员指导和协助申请人填写要素表并签字确认,仲裁院将要素表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被申请人针对该表中的各要素,逐项进行确认,通过对照,在案件审理之前即可明确双方的争议焦点;在庭审阶段:不再对庭审涉及诉求事项逐一询问,对《案件要素表》中双方无争议的要素直接予以确认,逐项调查和辩论只针对存在争议的要素展开;在撰写裁决书时:对无争议的要素只作简要概括,重点对有争议的要素集中陈述双方意见,详细核实仲裁部门认定的理由与依据,裁决书简易通俗易懂。
目前,该县仲裁部门已尝试使用“要素式”办案模式。此模式的顺利推行,有效降低办案时限、简化办案流程,仲裁工作更加亲民、便民,同时也能大大削减仲裁成本。2018年11月以来,仅一个月时间就受理案件26件,调解成功26件,涉及28人14.6万元,全部案件均于当月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