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开展社保实地稽核2796人1.69亿元
发布时间:2018-11-23 17:21:58     来源:人社局 阅读次数:1190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行为,防止基金流失,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砚山县社保局于2018年11月19日至23日集中开展了社保实地稽核工作,共对县内12户参保企业2018年缴费基数申报和参保缴纳情况进行稽核,稽核企业人数2796人,稽核企业申报缴费基数1.69亿元。经稽核,共发现少报、漏报缴费基数2户,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欠费5户。稽核中,该县重点抓实以下工作:

一是事先告知稽核所需准备资料。根据稽核计划,提前3天通知被稽核单位,以书面形式发出《稽核通知书》,告知稽核内容、时间及所需准备资料,确保稽核顺利进行。二是遵守稽核程序,依法开展实地稽核。稽核时,稽核人员严格遵守《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相关规定和工作纪律,出示证件、亮明身份、保守秘密、依法回避、实事求是,确保稽核程序合法,稽核结果公正。通过实地查阅职工花名册,工资表、财务统计报表、缴费基数申报等资料,将参保企业申报的参保人数与参保企业花名册比对,将参保企业申报的工资基数与参保企业的工资发放表比对,查看参保企业的财务报表、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和会计凭证,核对企业申报的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是否属实,有无少报、漏报现象。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参保企业,在稽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发出《稽核告知书》告知稽核结果,对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参保企业,在稽核结束10个工作日内发出《稽核整改意见书》,督促其限期整改。三是强化宣传,增强职工参保意识。通过与参保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提高企业和职工依法参保意识,规范企业参保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