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正规化、安防设施专业化建设,促进法院警务工作全面提升。2018年5月21日,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副总队长李文韬任组长,文山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有生任副组长的督察检查组一行六人对砚山法院开展警务督察检查。
此次督察检查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的一次专项行动,督察检查严格按照省高院“访、看、查、考、听、帮、改”方式进行。督察组依次对平远法庭及砚山法院机关安检设施、安防监控、装备器械等设施设备及司法警务人员配置、保障和履职情况等进行了走访查看,认真听取了砚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开敏所作的警务工作情况汇报,并仔细查阅了砚山法院警务工作台账。
实地检查并听取汇报后,李文韬副总队长表示:砚山县法院党组对警务工作高度重视,人员装备配备完善,警务管理科学合理,执法水平规范高效,法院安全保障基础牢靠。纪检监察部门及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对警务工作进行督察检查成效明显,亮点突出,对提升司法警察队伍“四个意识”和法院警务安全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下步工作中,希望砚山法院以本次督察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教育管理,进一步加大法院警务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注重加强应急处突工作演练,从各个方面抓牢抓实警务工作,确保法院警务安全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徐开敏院长表示:针对上级法院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砚山法院一定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抓牢抓实警务工作,竭尽全力保障法院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砚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罗凯、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参与了督察检查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