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宣传部、砚山县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发〔2018〕1号文件要求,砚山县教育系统结合实际,组织各级各类各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三月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
在教育局机关的带领和号召下,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大力营造法制宣传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县教育局机关、县一中、县一小、干河新区小学等各级各类学校,或到墨山广场、或到街头小巷、或在校园周边等人员集中的地方摆摊设点,悬挂法治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收费标准》等法治宣传广播。针对教育系统主要惠民政策、随迁子女升学考试、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申请、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教育资助项目及标准、民办学校申办告知等热点问题对过往群众进行悉心解答,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活动期间,共悬挂横幅50余条,发放宣传单/册20000余份,接受现场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
在校园内,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制讲座,对学生应掌握的法律知识、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进行了剖析,围绕“法治与安全教育”“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等内容给予师生讲解,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在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组织学生观看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利用国旗下讲话向师生宣传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学生开好主题班会课,采用“以案说法式”进行深入浅出的教育宣传,开展现场调解、“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