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环境保护局积极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11 10:43:25     来源:环保局 阅读次数:1428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 《县委宣传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系列集中宣传动的通知 》(砚普法联发 〔2017〕 2号)文件 要求,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局将“云岭先锋”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与宪法日活动宣传结合起来, 于 12月10日在墨山公园 以摆展板、挂横幅 、发放宣传资料等 形式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 当天 , 我局 紧紧围绕“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 共组织 6名志愿 党员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主要 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宪法 等 法律知识,宣传人员热情地接待前来咨询法律知识的过往群众,积极为群众解答关于环保法、大气法等方面问题,以此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能力,增强法律意识,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共 发放农村环境保护、低碳生活 、 新《环保法》 、 《 环境知识进社区 》等环境保护知识 、环保袋、环保围裙 等 宣传资料 4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