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1095号)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省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7〕156号)要求,切实解决砖瓦生产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工作要求,以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做好全县范围内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砖瓦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二、整治对象
全县所有砖瓦行业
三、整治内容及时限
(一)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原料、燃料破碎机及制备成型工段各产尘点未建设收尘装置和除尘设施,人工干燥及焙烧窑未建设配套除尘和脱硫设施,排放口不规范。
责任股室:污控股、监测站
整改时限:2017年9月底前完成
(二)无组织排放。原料、煤炭堆放点未配备封闭原料库,配料系统未配备除尘装置。
责任股室:污控股
整改时限:2017年9月底前完成
(三)其他环境问题。1.厂区道路未硬化。2.环保管理制度未上墙,厂区卫生脏、乱、差,应急预案未编制备案3.监测平台不符合相关监测技术规范。
责任股室:监察大队、监测站
整改时限:2017年9月底前完成
(四)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未按照环保部、省州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建设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责任股室:在线办
整改时限:2018年2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协调推进,要切实发挥好执法主体作用,积极作为,履职尽责,确保整治工作到位。对工作开展不重视、整治措施不落实、推进不力的要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整治措施,督促企业按时按质完成整改。督促企业按要求和时限落实到位,对未按期落实整改的报请县人民政府,联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采取断电措施予以停厂、关闭、取缔。
附件:1、砚山县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表
2、砚山县砖厂公开名单
砚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4日
砚山县 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表
检查单位:砚山县环境保护局检查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日
序号 | 企业 名称 | 地址 | 经度 | 纬度 | 生产 状态 | 产品及规模 (万块/年) | 原料及燃料 | 除尘脱硫设施建设情况 | 破碎工段除尘设施建设情况 | 制备成型工段除尘设施建设情况 | 安装废气在线监测情况 | 污染防治及在线运行情况 | 干燥和焙烧窑排放口是否规范 | 污染物是否达标 | 无组织排放是否达标 | 其他环境问题 | 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及证号 |
1 | 砚山信鑫砖厂 | 阿猛山背后戈底塘 | E104°33′32.17″ | N23°44′43.35″ | 生产 | 5000 | 页岩 煤矸石 | 已建设 | 只采取了大棚遮盖 | 采取大棚遮盖洒水除尘 | 未安装在线监测 | 已建设污染设施,未安装在线监测 | 不规范:1、未设置排放标识;2、监测不符合技术规范 |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