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砚山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划》(2016—2020年),推进城市“五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 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和管理工作,彻底整治“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全镇城乡人居环境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砚山县清理整治非法转让、占用土地和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方案》,5月19日,我镇联合县国土局、县住建局、砚山公路分局、砚山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动用拆除机械1台,拆除子马狮子山段违法建筑。
拆除现场
拆除现场
拆除现场
经过近2个小时的作业,顺利完成违法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