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县住建、江那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依法清除江那镇4户违法占用土地建筑,面积432平方米,恢复土地原貌。
据了解,被拆除的4户违法建筑在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下私自乱搭乱建,非法侵占耕地。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在巡查中发现后随即发出了责令停工通知书,并限期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4户违法建筑户收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存在侥幸心理,拒不执行,在相关部门多次工作和下达限期自行拆除通知后,仍没有自行拆除。该局执法大队才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
今后,县国土局将实行巡查违法建筑工作常态化,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处理,全力遏制新的违法占用土地建筑行为,切实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持续规范用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