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县史志办专题学习“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文件精神
发布时间:2017-04-17 16:11:17     来源:史志办 阅读次数:400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有关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4月14日县史志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省州县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文件内容及实质、目标任务及措施。

会上,我办组织干部职工原文学习了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同志在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内容;全面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内容和精神;学习了我县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内容,深刻领会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骤、工作重点、措施和要求。此外,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对开展“小金库”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全身心地投入到治理工作中去。会上,我办就如何抓好“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抓好此次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一是进一步深化文件精神学习,深刻领会各级精神实质,把握要点,明确开展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时间要求等,严守纪律规定;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小金库”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是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全体党员干部务必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强化沟通协调,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负责的同志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照砚山县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内容,对本单位“小金库”进行全面清理排查落实;三是突出重点,全面开展自检自查,不触碰纪律“红线”。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是否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是否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是否以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是否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是否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是否有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及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等方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整改,确保清理整治取得实效,达到目的。四是严明纪律,规范管理。“小金库”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不能有侥幸心理,不能违反规定,不能触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从财务、内部管理、公务接待等细节入手,精细化管理,严格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小金库”行为在本单位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