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 振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朱 珠 任云南砚山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民兵训练基地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冯爱玲 任蚌峨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发飞 任县民兵训练基地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传贤 任县民兵训练基地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志威 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职务;
太力化 不再担任云南砚山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管理七级职员)职务。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