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2024—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41201-532622169025
  • 文 号砚政办发〔2024〕77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12-01 08:30: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砚山县2024—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2024—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砚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省、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为确保本轮防期(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

二、组织保障

为全面推进砚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顺利开展,按质按量完成州级下达的防灭火工作目标。成立砚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组  长:王贤润  副县长

副组长:李作相  县应急局局长

苏振波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高  聪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王忠亮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赵  敏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  成  县民政局局长

周顺超  县财政局局长

高铁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卢定金  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张迦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培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昌继明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局长

郭帅红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加雄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庆龙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李兴伟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尚丽娅  县气象局局长

刘江华  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巨朝聪  文山砚山供电局党总支书记

陈砚龙  中国铁塔文山州砚山分公司

马传文  中国移动文山州砚山分公司

罗雪玲  中国电信文山州砚山分公司

刘  彪  中国联通文山州砚山分公司

11个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林业和草原局,苏振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鹏、赵文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为县应急1人,县林业和草原局3人,文山砚山供电局2人,县消防救援大队3人。具体人员名单各单位于12月5日前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人员集中联合值班,并具体承担砚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工作,负责砚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负责对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扎实开展本轮防期重点工作

(一)开展一次培训。各乡(镇)、各村委会(社区)在进入防火期1周内必须组织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面的培训,培训对象为生态护林员、天然林停伐护林员、公益林护林员等各类护林员,村委会(社区)干部、村小组干部、村小组义务扑火队员等。针对培训对象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进行全方位培训,培训方式可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一次演练。11个乡(镇)结合本乡镇实际组织本乡镇范围内的应急救援队员或半专业扑火队员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一次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演练。通过演练提高指挥员的指挥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进一步提升扑火队员的实战能力、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有情怀”的森林消防“应急队伍”,使这支队伍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大队〕

(三)开展一次微视频宣传。充分用好微信、微博、抖音等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森林草原防灭火群防群治、火源管理、科技手段、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制作一些正能量的微视频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广泛深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掌握安全避险技能,提升一线人员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提醒广大群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烧荒、烧秸秆,不带火种入山等。努力提高全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法治意识和增强森林草原防火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四)开展一次巡回宣传。要充分利用县、乡、村集市或到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学校、企业等场所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巡回宣传,可利用防火车队、摩托车队、应急救援队结队巡逻等方式在集市来回宣传,通过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册和宣传单、现场讲解、以案说法、有奖知识抢答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性和危险性,并开展“面对面”法律知识宣传,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野外火源管理规定、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要点、火场自救、安全避险方法等森林防火安全常识。让群众知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促使群众自觉树立生态保护意识,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使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更加“入脑入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配合〕

(五)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大起底大排查。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对林区及重要部位、重要区域、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隐患大排查,特别是林内输配电线路、输油管道、炸药仓库等重要设施,及重要军事设施周边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既要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又要防止重要设施跑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要深入排查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和与森林紧密相连的城镇、林间村组等重要部位的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要深入排查在重点林区内的工程施工现场用火隐患,严防施工生产用火导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要深入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进山路口、关键部位的防火检查站是否有人值班,护林员、巡逻队是否上岗到位,是否组织开展野外违法用火专项打击行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配合〕

(六)开展一次坟主告知活动。各乡(镇)要在清明节到来之前,开展一次坟主告知活动。要严格管控上坟烧纸陋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要将制作好的坟主通知书宣传到每家每户,告知坟主关注森林防火、守护绿色家园。要改变祭祖习俗,上坟时压冷香、冷纸、不准放鞭炮,预防上坟时烧香烧纸引发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配合〕

(七)开展一次敲门入户行动。各乡(镇)要组织村委会(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组干部、护林员、应急救援人员通过“敲门入户”的方式走进群众家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面对面宣传森林防火知识,逐户讲解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签字到户到人,告知群众森林防火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不能带火种到林草区,让广大群众亲身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进一步增强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切实增强预防和抵御森林火灾的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推行可燃物清(烧)除,降低森林火灾隐患

(八)积极推行可燃物清(烧)除。要高度重视林下可燃物清(烧)除工作,充分认识清(烧)除林区可燃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烧)除重点:公路沿线、电力通道线、林缘周边、林区与村庄结合部、行政村结合部、乡镇结合部、县与县之间结合部。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通过标语、宣传警示牌、宣传车、短信提醒等方式大力开展林缘和林下可燃物清(烧)除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普及,广泛调动林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全力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构建严密高效的火灾防御支撑体系,提高林草火灾防御能力

(九)强化队伍建设,做好扑救应急准备。按照队伍建设标准和要求,全县组建不低于12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支“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优秀消防队伍,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巡查巡护、火源管控、隐患排查、预警响应、应急处置、科学扑火、值班备勤等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根据乡镇火险情况,安排相应的人员到乡镇靠前驻防。部分人员在县级随时待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局〕

(十)强化物资储备,筑牢防灭火基础。以“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建立、健全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体系,充分发挥物资储备效能。坚持提早准备、足额储备、分布储存,确保防火物资储得好、调得出、用得上,以县级30万元、乡镇5万元的标准配足、配齐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提高采购质量,注重强化个人防护装备储备和配备,提高队伍人身安全保护水平。增强防范抵御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防火顺畅。积极向上级争取防灭火建设项目资金,切实提升林区网络密度,提高扑救速度。拟向上级争取新建防火应急道路200公里,新建瞭望台(塔)1座,配备消防指挥车9辆,森林消防水车20辆,森林消防水泵100台,背负式风力灭火机300台,扑火阻燃服1000套。总投资1.3亿元。〔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做好应急准备,树牢底线思维。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卫星热点核查和零报告制度,规范信息上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火情,各乡(镇)要组织专业队伍迅速出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严禁无扑火经验的领导带队到一线指挥扑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没有扑火经验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明火,严禁林区群众自发上山扑火。要把安全摆在首位,准确评估安全风险,严格执行火场安全有关制度,合理运用扑救战术,尽快扑灭火灾,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在高山远山较难扑救的森林火灾,要果断决策,迅速调集周边队伍,利用风小火弱的夜间和有露水的凌晨这一有利时机,将火情消灭在凌晨时段。火情扑灭后要由火情发生地安排足够力量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六、聚焦重点发力,坚决堵住野外违规用火,严肃查处火案

(十三)严格火源管控,防范化解火灾风险。一是严把火源管控关,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全面加强防火期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生产施工用火、野外生活用火、野外吸烟、小孩玩火等的管控巡查,落实重点人群、特殊群体的一对一、多对一监管措施,全面摸清隐患底数,全面贯彻落实好“四个清单”(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清单)。推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切实看住山、盯住人、管住火。二是严把隐患排查关,扎实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按期对县域内重要输电线进行重点巡护,重点排查火险隐患,确保输电线路安全运行,巩固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成果。要提高森林火情预警精准性、及时性,优化响应处置流程,确保防火于未燃之时、成灾之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十四)压实防控责任到人到地块,形成防控合力。实行乡镇主要领导包片、挂村领导包村、挂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包村小组、乡村工作队员包户、护林员包山头的包村定组联户制度,真正做到“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将防控具体责任逐层分解落实到人头、地头、山头,织密织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十五)强化防火“卡点”设置,杜绝火源进山入林。要在各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山火高发频发林区科学设置检查卡点,每个卡点做到“七个一”和“三必问”(“七个一”即:一根花杆设卡点、一面红旗迎风飘,一套命令贴上墙、一册一码做登记、一个箱子收火源、一部喇叭搞宣传、一张笑脸提个醒。“三必问”即:询问来往车辆人员进山干啥?是否吸烟?有无火源?),确保做到山山有人管、路路有人巡,卡口有人守,切实构筑起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屏障。值守人员对所有进入林区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宣传教育,将防控工作推到第一线,对故意纵火人员形成震慑,为案件查处提供第一手资料。〔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十六)做好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工作。要强化气象科技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森林防火期每周发布1次森林防火预测预报,特殊时段每天发布1次预警。干旱特别严重时段根据实际及时抓住有利天气条件,科学有效组织人工增雨作业,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十七)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形成震慑作用。以“发生一起、查处一起”的坚决态度,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人为纵火、故意放火、累罚不改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走访、调查等段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作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

七、相关要求

(十八)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对照任务逐项研究部署,带头督促落实。各配合单位特别是成员单位要对所挂钩的乡镇具体负责,安排专人到乡镇对接工作推进情况、落实情况,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十九)加强信息上报。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将工作推进情况于每月的25日前上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严文仁,0876-3131443。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