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需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文件予以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经研究,决定废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便签〔2022〕80号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且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需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文件予以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经研究,决定废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便签〔2022〕80号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且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