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砚山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陆帝桥 副县长
副召集人:尚位晶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宋雪梅 县文联党组书记、主席、县社科联主席
成 员:县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戴光成 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余梦燕 县委党校校委委员
王忠亮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高文英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何登文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先品 县司法局副局长
尹 攀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继颖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阳厚跃 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段信秀 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副局长
王晓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邓继松 县水务局副局长
赖晓慧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沈忠凯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长
王茂锋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朱云润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余琪珍 县总工会副主席
朱永洪 团县委副书记
范黎黎 县妇联副主席
杨兴华 县残联党组书记、副理事长
卢 超 县科协副主席
王红梅 县文联副主席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社科联(县文联),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社科联主席宋雪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红梅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家、省、州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县社会科学普及中长期规划及阶段性重点任务,协调解决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发挥各成员单位优势,动员和组织全社会支持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及时按程序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参加。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成员单位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行督促。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明确的工作范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统筹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