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砚山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84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政办发〔2023〕24号)文件,加快推进全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林草产业发展质量为核心,坚持融合发展、全产业链发展、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大力发展林草资源经济,加快构建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的砚山特色林草产业体系,不断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和优质林草生态产品日益增长的需要,为实现“3815”战略目标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县林草综合产值达到22.03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一、二、三产业比例调整到45:34:21。力争培育省级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个以上。力争建设林草产品加工示范园(基地)3个以上,确保产业集群和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
(三)发展格局。按照“1+3+5”的产业发展思路,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建立若干产业集群,着力构建“林下三七+3大林产业(油茶、八角、香椿)+5个特色产业(木材加工、核桃、林果、林菜、林下药材、森林康养)+10.5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的林草产业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林下三七产业。在保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文山三七的市场、产业集群和品牌优势,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推动林下三七种植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高端化发展。到2025年,实现林下三七种植面积0.1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林下三七种植示范基地200亩;综合产值占文山三七产业综合产值的比重逐步提高,达到0.05亿元。
(二)油茶产业。抢抓国家扶持油茶产业发展机遇,坚持良种良法,推动油茶种植基地建设,不断扩大油茶种植规模。通过更新改造、品种改造、抚育改造等方式推进油茶低产林分类改造,不断提高油茶产量质量。到2025年,新植油茶面积4.5万亩,改造和提质增效油茶面积1.6万亩,全县油茶保存面积达8万亩以上,年产油茶鲜果0.1万吨以上,综合产值达0.5亿元。
(三)八角产业。统筹国家和省级各项造林投资政策,扩大八角种植基地面积,加大八角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力度。到2025年,全县新植八角面积0.5万亩。
(四)核桃产业。实施核桃补植补造、提质增效、低效林改造等,巩固核桃基地建设成果,不断挖掘核桃精深加工和销售渠道,逐步提高核桃产业综合效益。到2025年,完成核桃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任务10万亩,核桃产业综合产值达0.2亿元。
(五)林果产业。依托砚山独特的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优势,采取组建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等方式大力发展李子、桃子等经济林果,打造砚山林果品牌。到2025年,新发展林果基地1万亩,林果总面积达1.5万亩,林果产业综合产值达5亿元。
(六)林菜产业。积极探索采摘、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大力发展以香椿为主的林菜产业。到2025年,新种植以香椿为主的林菜5万亩,林菜产业综合产值达4亿元。
(七)森林康养产业。科学利用森林生态环境、景观资源、食品药材和文化资源,积极探索森林康养与医疗、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大力兴办保健养生、康复疗养、体育、健康养老等森林康养服务,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到2025年,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乡(镇)1个以上,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1个以上,中国森林康养人家4个以上。
(八)其他产业。开展全县林业碳汇资源调查,开发和培育碳汇林10万亩。加大乡土树种培育推广力度,以木兰科为主的观赏苗木总面积达到0.3万亩以上,不断加快苗木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森林立体效应,大力发展林下养殖,林下养殖示范基地达2个。开展草原改良和种草养畜试点,建成种草养畜示范基地2个。
三、发展路径
(一)强化良种培育,不断提高林草产业良种化水平。到2025年,香椿育苗基地1个、建设保障性苗圃1个以上。
(二)强化项目投入,不断提高林草产业规模化水平。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政策,加大林草产业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争取力度,采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建设国家储备林10.5万亩。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不断扩大林草产业基地、加工、流通规模。
(三)强化市场主体,不断提高林草产业市场化水平。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扶持现有企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支持发展一批林草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快新型林草生态产业经营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建设一批林草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和销售平台,形成相对完善的市场体系。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林农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四)强化集群发展,不断提高林草产业化水平。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依托现有产业园区、农民创业创新基地和孵化平台,规划建设一批林草产品加工示范园(基地)。完善配套交通、水电、燃气、网络、环保等基础设施,引导林草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积极引导储藏、保鲜、烘干、分等分级、包装、检验检测、原料交易、支付结算等关联产业入驻园区配套发展,支持冷链物流、包装、工业设计、品牌营销企业与林草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推进食品加工、林药产业、精细化工、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立智慧林草产品加工示范园(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高林草产业科技化水平。加强与省林草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的合作,适时组建林草产业综合研发机构,联合申报科技创新团队。加大企业科技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结合干部规划家乡、万名人才兴万村、科技下乡等活动,加大基层林草科技人才培训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林草科技人才、乡土专家和林草专业户。
(六)强化质量品牌,不断提高林草产业品牌化水平。加强政企、事企合作,加快建立健全林草产业育苗、造林、低效林改造、病虫害防治、种子采收与处理、产品质量、仓储物流、包装标识等标准化体系。加快林草产品大数据建设,强化林草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安全保障,努力实现林草产品全过程数字化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努力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质量检测全覆盖。依托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建林草产业发展联盟,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搭建统一服务平台,统一提供生产管理技术和市场服务,推动生产和产品标准统一、区域品牌统一、包装标识统一,以整体形象对外宣传推广,提高联盟成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鼓励企业开展森林生态标志认证认定,着力打造区域特色林草生态产业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和专家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林草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调度,推动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二)加强资源保护。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提升重要生态区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制定林草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合理确定适宜发展的林草产业类别、规模及利用强度。支持依法依规在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发展林下种养,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毁坏林木。
(三)加强政策扶持。全力争取中央、省级项目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扶持油茶、八角等林草产业品种改良、收储贴息、冷链仓储、初加工机械一体化、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对纳规企业给予扶持。探索建立国资平台托底收储补助政策。扩大林草贷款贴息规模,将营造林、收储加工林草产品等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服务,扩大林权抵押等贷款规模,开发林草全周期信贷产品,探索林草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和生态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严格执行用地保障、税费减免、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用电等优惠政策。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按照《云南省绿色食品加工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对企业新增符合支持范围的资产性投资,积极争取省级奖补:投资金额5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按照5%给予一次性奖补;投资金额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按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新创建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对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1〕2号)争取省级给予支持。
(四)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宣传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发挥直播平台作用,线上线下融合多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积极运用京东云南森林生态产品馆、善融商务林特产品馆等平台宣传展示文山林草产品品牌,配合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经济林节庆活动。
(五)加强考核问效。把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任务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建立工作进度季度调度机制,县级牵头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工作推进和林草综合产值完成情况报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由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附件:砚山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
砚山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
序号 | 主要任务 | 分年度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一 | 重点任务 | ||||||||||||
(一) | 林下三七产业 | ||||||||||||
1 | 到2025年,实现林下三七种植面积0.1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林下三七种植示范基地0.02万亩;实现农业产量4吨,综合产值占文山三七产业产值的比重逐步提高,达到0.05亿元。 | 力争实现林下三七种植0.01万亩,示范基地0.005万亩。 | 力争实现林下三七种植0.03万亩,示范基地0.005万亩,开始收获示范基地的产品。 | 力争实现林下三七种植0.06万亩,示范基地0.01万亩,农业产量比和产值逐步提高。 |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二) | 油茶产业 | ||||||||||||
2 | 新植油茶4.5万亩 | 新植油茶1.5万亩。其中:阿舍0.2万亩、维摩0.1万亩、江那0.05万亩、盘龙0.1万亩、八嘎0.3万亩、者腊0.2万亩、蚌峨0.3万亩、干河0.05万亩、阿猛0.2万亩; | 新植油茶1万亩。其中:阿舍0.2万亩、维摩0.1万亩、江那0.05万亩、盘龙0.05万亩、八嘎0.2万亩、者腊0.1万亩、蚌峨0.15万亩、干河0.05万亩、阿猛0.1万亩; | 新植油茶2万亩。其中:阿舍0.3万亩、维摩0.2万亩、江那0.1万亩、盘龙0.2万亩、八嘎0.3万亩、者腊0.25万亩、蚌峨0.3万亩、干河0.1万亩、阿猛0.25万亩;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分年度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3 | 油茶改造和提质增效面积1.6万亩 | 0.5万亩。其中:蚌峨0.25万亩、维摩0.1万亩、者腊0.1万亩、江那0.05万亩; | 0.5万亩。其中:八嘎0.2万亩、阿猛0.2万亩、者腊0.1万亩; | 0.6万亩。其中:八嘎0.2万亩、蚌峨0.2万亩、阿猛0.2万亩;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三) | 八角产业 | ||||||||||||
4 | 新植八角0.5万亩 | 新植八角0.1万亩。其中:八嘎0.1万亩; | 新植八角0.2万亩。其中:蚌峨0.1万亩、阿猛0.1万亩; | 新植八角0.2万亩。其中:八嘎0.1万亩、蚌峨0.1万亩;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四) | 核桃产业 | ||||||||||||
5 | 完成全州核桃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任务砚山县10万亩 | 3万亩。其中:阿舍0.3万亩、平远0.16万亩、稼依0.14万亩、维摩2.085万亩、江那0.03万亩、盘龙0.01万亩、八嘎0.16万亩、者腊0.015万亩、蚌峨0.025万亩、干河0.03万亩、阿猛0.045万亩; | 3万亩。其中:阿舍0.3万亩、平远0.16万亩、稼依0.14万亩、维摩2.085万亩、江那0.03万亩、盘龙0.01万亩、八嘎0.16万亩、者腊0.015万亩、蚌峨0.025万亩、干河0.03万亩、阿猛0.045万亩; | 4万亩。其中:阿舍0.6万亩、平远0.32万亩、稼依0.28万亩、维摩2.17万亩、江那0.06万亩、盘龙0.02万亩、八嘎0.32万亩、者腊0.03万亩、蚌峨0.05万亩、干河0.06万亩、阿猛0.09万亩;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五) | 林果产业 | ||||||||||||
6 | 发展李子、桃子等林果基地1万亩 | 发展林果基地0.5万亩 | 发展林果基地0.5万亩 |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分年度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六) | 林菜产业 | ||||||
7 | 新种植香椿5万亩(砚山县)。 | 新种植香椿1万亩。其中:阿舍0.1万亩、平远0.3万亩、稼依0.3万亩、维摩0.1万亩、江那0.1万亩、蚌峨0.1万亩; | 新种植香椿2万亩。其中:阿舍0.2万亩、平远0.35万亩、稼依0.35万亩、维摩0.2万亩、江那0.2万亩、盘龙0.2万亩、八嘎0.1万亩、者腊0.1万亩、蚌峨0.1万亩、干河0.1万亩、阿猛0.1万亩; | 新种植香椿2万亩。其中:阿舍0.2万亩、平远0.35万亩、稼依0.35万亩、维摩0.2万亩、江那0.2万亩、盘龙0.2万亩、八嘎0.1万亩、者腊0.1万亩、蚌峨0.1万亩、干河0.1万亩、阿猛0.1万亩;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七) | 森林康养产业 | ||||||
8 | 申报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乡(镇)1个以上。 | 组织申报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乡(镇)1个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县教育体育 局,各乡 (镇)人民 政府 | |||
9 | 申报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1个。 | 组织申报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1个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县教育体育 局,各乡 (镇)人民 政府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分年度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0 | 申报中国森林康养人家砚山县4个。 | 组织申报中国森林康养人家2个以上。 | 组织申报中国森林康养人家1个以上 | 组织申报中国森林康养人家1个以上。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八) | 其他产业 | |||||||
11 | 开发和培育碳汇林10万亩。 | 开展林业碳汇资源调查,全面摸清全县林业碳汇资源情况。 | 确定开发模式,组织开展林业碳汇监测计量等工作。 | 组织向生态环境部申报CCER指标,完成10万亩碳汇林开发和培育任务。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12 | 建设以木兰科为主的观赏苗木总面积达到0.3万亩。 | 建设观赏苗木0.1万亩。 | 建设观赏苗木0.1万亩。 | 建设观赏苗木0.1万亩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13 | 充分发挥森林立体效应,大力发展林下养殖,林下养殖示范基地达2个。 | 发展林下养殖示范基地达1个。 | 发展林下养殖示范基地达1个。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14 | 开展草原改良和种草养畜试点,建成种草养畜示范基地2个。 | 建成种草养畜示范基地1个。 | 建成种草养畜示范基地1个。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分年度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二 | 发展路径 | ||||||||||||||||||||||||
(一) | 强化种苗培育,不断提高林草产业良种化水平 | ||||||||||||||||||||||||
15 | 建设保障性苗圃1个以上。 | 建成保障性苗圃1个。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
(二) | 强化项目投入,不断提高林草产业规模化水平 | ||||||||||||||||||||||||
16 |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政策,加大林草产业项目资金投入力度。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财政局 | |||||||||||||||||||
17 | 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面积10.5万亩。 | 完成前期工作,实施国家储备林3万亩。 | 实施国家储备林3万亩。 | 实施国家储备林4.5万亩。 | 县发展改革局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三) | 强化市场主体,不断提高林草产业市场化水平 | ||||||||||||||||||||||||
18 | 对现有木材加工企业进行规范和改造提升。 | 启动现有木材加工企业的规范和改造提升。 | 对现有木材加工企业进行规范和改造提升全面完成。 | 继续巩固木材加工企业进行规范和改造提升成果。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工信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19 | 引进一批木材加工企业落户建设,不断延伸木材加工产业链。 | 全面摸清木材资源底数,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 新引进1家以上木材加工企业落户建设。 | 培育规模以上木材加工企业1户以上。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分年度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20 | 建设一批核桃加工企业(合作社)。 | 建成1个以上核桃合作社。 | 建成1个以上核桃加工企业。 | 建成州级以上核桃合作社示范社1个以上。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21 | 引进林果企业、组建林果合作社。 | 建成1个以上林果合作社。 | 建成1个以上林果企业(含种植、加工、流通)。 | 建成州级以上林果合作社示范社1个以上。 |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 县投资促进局 | |||||||||||||||||||
22 | 组建香椿合作社,提高香椿种植、加工组织化程度。引进香椿加工企业,提高香椿加工能力。 | 建成1个以上香椿合作社。 | 建成1个香椿加工企业,建成州级以上香椿合作社示范社1个以上。 | 建成省级以上香椿合作社示范社1个以上。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投资促进局 | |||||||||||||||||||
23 | 组建林下药材合作社,提高林下药材种植、加工组织化程度。引进林下药材加工企业,提高林下药材加工能力。 | 建成1个以上林下药材合作社。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投资促进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四) | 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高林草产业科技化水平 | ||||||||||||||||||||||||
24 | 加强与省林草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的合作,适时组建林草产业综合研发机构,联合申报科技创新团队。 | 完成省林草科学院文山分院组建工作。 | 开始申报林草科技创新团队。 | 成功申报林草科技创新团队。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 ||||||||||||||||||||
25 | 结合干部规划家乡、万名人才兴万村、科技下乡等活动,加大基层林草科技人才培训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林草科技人才、乡土人才和林草专业户。 | 培训林草科技人才、乡土人才和林草专业户100人次以上。 | 培训林草科技人才、乡土人才和林草专业户100人次以上。 | 培训林草科技人才、乡土人才和林草专业户100人次以上。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分年度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五) | 强化质量品牌,不断提高林草产业品牌化水平 | ||||||||||||||||||||||||
26 | 加强政企、事企合作,加快建立健全林草产业育苗、造林、低效林改造、病虫害防治等标准化体系。 | 启动油茶、八角育苗、造林、低效林改造、病虫害防治等标准制定工作。 | 继续推进油茶、八角育苗、造林、低效林改、病虫害防治等标准制定工作。 | 全面建立油茶、八角育苗、造林、低效林改、病虫害防治等标准化体系。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27 | 加快林草产品大数据建设步伐,强化林草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安全保障,努力实现林草产品全过程数字化控制。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
28 | 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努力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质量检测全覆盖。 | 启动林下三七、八角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 继续推进林下三七、八角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 基本建成林下三七、八角质量检测体系。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29 | 林下三七绿色认证、有机认证基地规模逐年增加。 | 鼓励新建设的基地启动有机认证工作,确保有机认证的数量有所增加。 | 鼓励新建基地启动有机认证,上年度启动认证的基地通过认证。不断扩大有机认证的林下三七基地的比例。 |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分年度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三 | 保障措施 |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 ||||||
30 | 县级成立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工作专班和专家组。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级相关部门 | |
31 | 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林草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调度,推动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 出台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 持续推进规划、方案的落实。 | 持续推进规划、方案的落实。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
(二) | 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 ||||||
32 | 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提升重要生态区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33 | 制定林草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合理确定适宜发展的林草产业类别、规模及利用强度。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
34 | 支持依法依规在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发展林下种养,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毁坏林木。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分年度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三) | 加强政策扶持 | |||||||||||||||
35 | 优化县财政支出结构,积极扶持油茶、八角、产业品种改良、收储贴息、冷链仓储、初加工机械一体化、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对纳规企业给予扶持。探索建立国资平台托底收储补助政策。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县财政局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36 | 扩大林草贷款贴息规模,将营造林、收储加工林草产品等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县财政局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37 | 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服务,扩大林权抵押等贷款规模。开发林草全周期信贷产品,探索林草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和生态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县财政局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
38 | 严格执行用地保障、税费减免、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用电等优惠政策。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分年度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四) | 加强宣传引导 | |||||||||||||||
39 | 采取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宣传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
40 | 发挥直播平台作用,线上线下融合多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县工信商务局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41 | 积极运用京东云南森林生态产品馆、善融商务林特产品馆等平台宣传展示砚山林草产品品牌,配合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经济林节庆活动。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五) | 加强考核问效 | |||||||||||||||
42 | 把砚山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任务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
43 | 建立工作进度季度调度机制,牵头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20日前,将上一季度工作推进和林草综合产值完成情况报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由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向上级。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