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砚山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实施好砚山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加强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全过程管理。以试点建设为抓手,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全县地膜回收利用水平,推进农田“白色污染”治理,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典型引领,试点带动。采取试点先行与典型推广相结合方式,集中在合作社、农场、种植大户等,以辣椒、马铃薯种植为主,发挥辐射带动效应,稳步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
2.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地膜回收利用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地膜污染防治工作。
3. 坚持推广应用,增强实效。针对辣椒、马铃薯、蔬菜、玉米等主要覆膜作物,支持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降低农民地膜回收劳动强度,提高农民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积极性,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补助方式,在全县推广使用0.015毫米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10万亩。补助的地膜须回收利用,回收量标准以5公斤/亩为基数折算推广面积,从源头上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确保全县废旧地膜回收率达80%以上。
三、重点任务及实施流程
(一)重点任务。引导在我县正常开展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颗粒的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地膜回收工作,通过征集申报的方式,选取最佳合作企业,并签订合作协议。各乡(镇)以落实任务面积为依据,向地膜回收企业提供需建设地膜回收利用站点的村委会名单,由地膜回收企业与村委会对接后建设回收站点(回收站点以乡(镇)或种植面积较大的村委会为单位),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回收。
(二)实施流程
1. 落实任务面积。各乡(镇)根据任务面积,开展加厚地膜地块落实,对使用回收0.015毫米加厚高强度地膜的合作社、农场、种植大户等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29元/亩。覆膜作物以辣椒、烤烟、马铃薯为主,其他作物为辅。回收量标准以5公斤/亩为基数,回收量以回收企业反馈的数据为准,达不到基数的不予兑现补助,达到或超过基数的按每亩5公斤折算面积。完成项目要求的10万亩加厚地膜推广任务,兑现完为止,当年未完成的面积,顺延至下年实施。
2. 收集信息。各乡(镇)收集报名农户的基本信息,即: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一卡通(社保卡)号码、种植户购买地膜收据或发票等信息,建立“一户一档”台账资料。
3. 回收方式。农作物收获后,农户按回收企业的回收标准捡拾地膜,约定统一的时间以市场价格交售给地膜回收企业,企业按照交售的数量现场支付回收地膜款给群众。每个回收点企业只负责集中收购一次,如种植户错过交售时间可自行运到企业指定的其他回收地点交售。
4. 补助方式。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以各乡(镇)提供的《一户一档》《补助花名册》和回收企业交售回单为依据兑现补助,兑现时间以财政结算时间为准。回收量低于5公斤/亩基数的不予补助。
四、资金来源及使用方向
(一)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共300万元。
(二)资金使用方向。一是核心示范样板进行补助,实施700亩核心示范样板,每亩补助130元地膜款,预计补助资金9.1万元(样板面积以实际落实为准);二是宣传资料印制、台账建立、审计等费用预计2.93万元;三是对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及回收利用进行补助,推广高强度加厚地膜使用面积9.93万亩,每亩补助29元,预计补助资金287.97万元,资金直接补助给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并按要求回收的种植户。项目资金实行专账、专人管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分项如有结余资金,统一调整在某一分项中集中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砚山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兴龙 副县长
副组长:李志威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侯光福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长
周顺超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桂芝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高铁玲 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长
冯光繁 县市场监管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工作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组织领导各方力量,协调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田维忠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为确保相关技术措施有效落实,顺利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成立由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用工作技术指导组,技术指导组办公室下设县农环能源中心,由王家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拟定具体方案,处理日常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当前开展的卫生、文明城市创建及乡村振兴等工作,采取召开群众会、设置固定宣传栏、手机短(微)信、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废旧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村寨、进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废旧农膜残留的危害和回收利用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地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向全县范围内销售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良好的地膜销售商宣传我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政策,从销售商的角度拓宽宣传面,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助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工作。
(四)加强监督监测。各乡(镇)要认真落实种植面积,核实种植户使用地膜的厚度是否为0.015毫米地膜,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将对覆膜面积和地膜厚度进行抽查,发现面积不符或地膜厚度不达标的不兑现补助。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要加强地膜应用和残膜污染的基础数据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农田残留地膜污染监测网络,建立农田残膜监测与调查点,继续开展地膜残留调查,构建底数清楚、可参考的数据统计平台。
(五)强化联合执法。将地膜应用纳入农资打假范畴,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地膜打假行动,定期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对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地膜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应给予严厉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金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等部门要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资金用途,严格审核补助农户覆膜面积,确保专款专用。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情况的收集汇总报送,按照进度掌握实时化的原则,定期报送工作进度。从2月起,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工作实行月报制度,请各乡(镇)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附件3报送县农环能源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鲍国彩,3012450,QQ:2356701637。
附件:1. 砚山县各乡(镇)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任务分配表
2. 砚山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一户一档”资料
3. 砚山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加厚地膜)补助花名册
4. 砚山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加厚地膜)回收花名册
5. 砚山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汇总表
附件1
砚山县各乡(镇)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任务分配表
乡(镇) | 任务面积(亩) | 核心样板(亩) |
阿舍乡 | 2000 | |
平远镇 | 40000 | 300(辣椒、烤烟) |
稼依镇 | 13000 | |
维摩乡 | 13000 | 200(辣椒) |
盘龙乡 | 4000 | 100(杂交水稻旱种) |
者腊乡 | 1000 | |
八嘎乡 | 500 | |
蚌峨乡 | 500 | |
干河乡 | 6000 | |
阿猛镇 | 10000 | 100(辣椒) |
江那镇 | 10000 | |
合计 | 100000 | 700 |
附件2
砚山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一户一档”资料
乡(镇): 年 月 日 | ||||||
姓名 | 村委会 | 村小组 | 联系电话 | |||
申请补助面积(亩) | 申请补助金额(元)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号码 | |||
购买地膜依据(收据) | ||||||
发票/收据粘贴于此处 | ||||||
交售地膜数量(公斤) | 实际补助金额(元) | |||||
乡(镇)审核意见(签章): |
经办人:
注:此表为台账资料,由各乡(镇)收集填报。
附件3
砚山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加厚地膜)补助花名册
乡(镇): | 补助标准: 元/亩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村委会 | 村小组 | 联系电话 | 补助面积及金额 | 一卡通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农户确认签字 | 备注 | |
面积(亩) | 金额(元)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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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5 | ||||||||||
6 | ||||||||||
7 |
注:此表为台账资料,由各乡(镇)负责填报。
附件4
砚山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加厚地膜)回收花名册
乡(镇): | 回收企业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村委会 | 村小组 | 联系电话 | 回收数量及金额 | 折算面积(亩) | 农户确认签字 | 备注 | ||
数量 (公斤) | 单价 | 金额(元)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注:此表为台账资料,由回收企业填报。
附件5
砚山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汇总表
序号 | 乡(镇) | 村委会 | 申请补助面积及金额 | 备注 | |
面积(亩) | 金额(元) |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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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注:此表为台账资料,由各乡(镇)填报,县农环能源中心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