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成立砚山县教材委员会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成立砚山县教材委员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6号)精神,统筹管理全县中小学教材工作,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山州教材委员会的通知》(文政办发〔2021〕38号),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砚山县教材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教材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教材委组成人员
主 任:冯光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赵 敏 县教育体育局长
李桂芝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卢太伟 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委 员:高文英 县教育工委副书记
朱昌尧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王 江 县委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刘海春 县史志办副主任
阳家佑 县委党校副校长
张迦仁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马琳娜 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林文涛 县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赵 洁 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李荀霏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文娟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国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卢定金 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副局长
韦 勇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文小良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卢 阳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龚 莉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红梅 县文联副主席
罗 瑞 县科协副主席
县教材委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由高文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材工作,监督指导学校管好和用好国家、地方、校本课程教材,审查、选用校本教材。
县教材委委员如有变动,由委员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县教材委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