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7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精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工作要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形成了任务清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贯彻落实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
一、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主动公开
(一)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1.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工作方案》和《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公开有关的政策措施。加大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游、文化、餐饮、住宿、零售、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利用政务营商环境市场满意度调查问卷和投诉举报平台,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的受理、办理、督办、反馈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依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编制县级及各乡(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并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今后如遇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以及制作宣传手册、举办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开展政策上门服务、做好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咨询办理等多种形式,加强各级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留抵退税减税等组合式纾困政策的宣传、咨询、辅导,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1.依法依规公开扩大有效投资有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项目清单、预算内投资安排下达情况。(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依托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政府门户网站等,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资金下达、项目实施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等的关切事项信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涉及公共卫生的信息公开
1.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重要平台,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权威准确回应涉疫舆情。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法定传染病疫情数据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有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做好医保药品目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配套医保报销政策调整的发布工作。(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涉及稳就业保就业的信息公开
1.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留工补助、留工培训等政策信息发布解读和培训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信息和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及时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信息,畅通维权和咨询投诉渠道。(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涉及民生保障的信息公开
1.动态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和农资产品价格监测信息,及时公开价格调控政策及有关价费调整信息。(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任务、进展情况和管理规定、分配标准及程序等信息,依法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等信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范围、程序和录取结果信息公开力度。(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社会救助、儿童福利、优抚安置、养老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防返贫监测范围、帮扶政策及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每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县财政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信息公开
1.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常态化做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地表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辐射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
推进《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落地,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公开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公共资源配置有关主体信用信息等,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透明度。(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信息公开
1.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信息。(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公开流程,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矿业权出让公告、交易结果公示、审批结果公示等信息。(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等信息的发布力度。(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涉及财政和审计领域的信息公开
1.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全面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公开。随同政府预决算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及时公开债券存续期情况等有关信息。(县财政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依法依规公开审计结果,凡是审计机关单位审计结果公告中披露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完整、准确公开整改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县审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扣政策落地,强化解读回应
(一)强化政策解读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凡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尤其是要加大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岗就业等方面政策的解读力度。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内容,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实效,更加注重对政策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政策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利企惠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的解读。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统筹运用图示图表、视频音频、卡通动漫及知识竞赛、互动问答、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手段,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推广宣传,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积极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转发国家和省、州推荐转发的政策措施解读产品。注重以社会关切为导向,加强部门协同,及时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并充分估计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充分预判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加强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化解读,推行跟踪解读、多轮解读,精准传递政策意图,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互动回应服务
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对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等政务舆情要及时回应,并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防范化解潜在舆情风险。涉及跨部门的重大政务舆情,要通盘谋划,增强处置的协同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充分运用调查问卷、意见征集、领导信箱、在线留言等形式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反馈机制,助力政策完善。积极创新开展“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日”等活动,探索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推动社会力量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进政策咨询服务
1.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及时规范办理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县长信箱和网上咨询、网民留言,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进一步提高实体政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政务公开日”等服务。县级政务服务大厅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开设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健全通过窗口解答群众和企业政策咨询的工作机制。(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各乡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依托“12345”服务热线知识库,搭建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形成政策问答库并推进数据资源的共建、共用、共享,提高政策咨询解答效率。(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利企惠民,建强公开平台
(一)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1.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办和日常运维管理。压实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责任,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预警,常态化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和网络安全监测。全面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全面摸清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开办、关停数,及时注销“僵尸”账号,完善账号信息,严格开办管理,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情况。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与新闻、网信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审核把关,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按时规范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网民留言。(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利企惠民政策”专区专栏。县政府门户网站于2022年7月底前开设“利企惠民政策”专区专栏,强化政策集成服务,并建立健全利企惠民政策发布的常态化动态更新机制;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于2022年7月25日、8月15日前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利企惠民政策开展一次系统梳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如有遗漏或今后有更新均应及时公开。(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定期通报、跟踪督办、考核评价、追责问责和社会监督机制;优化热线办理系统、知识库系统,建立知识库定期更新完善制度,推进系统对接和数据归集共享;推动与110等紧急热线对接联动,于12月底前基本建成与110报警服务平台的高效对接联动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受理渠道,全面提升热线服务质量和办理效率。(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政府公报规范化建设
健全完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报刊登机制,提升政府公报的编发时效和服务功能,形成权威发布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府公报体系,并按有关要求落实政府公报免费赠阅工作。规范设置政府门户网站公报专栏,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工作基础,推进规范公开
(一)规范标识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源头属性认定相关机制,在公文制发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属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属性中的1种。除”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外,其余两种属性的公文(信息)均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
1.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学习借鉴国内优秀政府网站的设计模式,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严防不应通过互联网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含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个人信息在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上公开,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和个人隐私,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和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1.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和《文山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确保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线下受理渠道畅通,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依法履职。(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规定,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县司法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推进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县政府门户网站要持续完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2021〕—52)要求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及专栏布置要求,全面、集中、高质量完成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发布工作,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要于2022年8月底前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系统梳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如有遗漏或今后有更新均应及时公开。积极探索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方便企业和群众完整获取最新、权威的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
1.推进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县政府门户网站于2022年10月底前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专区专栏,强化发布集成服务,并建立健全发布动态更新机制;县级各部门围绕“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学习参考国务院及省、州级有关部门的标准指引,结合本地本领域特点,全面梳理公开内容,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更新,提交县政府网站进行集中全面发布,并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优化完善目录,同时做好对相应乡(镇)级部门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县政府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20〕68号)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并根据国家部门新印发的有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时编制发布新增领域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做到标准目录全部公开。(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教育、卫健、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领域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于2022年10月底前督促指导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公开事项目录,以清单化方式列明公开内容和时限要求等,依法公开各类信息。2022年10月底前,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县级及各乡(镇)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归集展示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公开信息。(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全面完成行政区域内村(居)务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按照公开事项清单采取适当的公开方式公开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落实)
五、强化监督保障,推动工作落实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确保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使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培训学习
1.各级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取线上、线下集中授课、视频培训、点对点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年内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各级各部门坚持眼睛向外,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单位)的经验做法,注重从日常工作、督察检查和年度考核中总结发现推工作、抓落实的创新做法,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找准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监督考核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科学设置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加大对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的考核力度,依法规范开展考核。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县、乡(镇)政府不再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各地各部门均不得与省级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确保工作落实
1.制定本乡(镇)、本单位工作任务清单。本工作清单为全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纳入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在收到本任务清单15个工作日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乡(镇)、本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同时对上年度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及上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一并列入),明确责任和时限,迅速高效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工作任务清单请于2022年8月10日前书面报县政府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健全定期检查和通报机制,严格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并将各乡(镇)各部门通报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建立约谈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12345热线办理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对其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问题整改闭环机制,对上级检查反馈和自检自查发现的各种问题,建立闭环机制,跟踪督促直至整改完毕,并督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网站管理、信息发布、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或存在问题较多的乡(镇)和部门,要求到县政府办公室坐班修改。(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