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疫苗药品管理,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砚山县疫苗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解成骏 副县长
副组长:沈 晓 县卫生健康局长
张国民 县市场监管局长
太力化 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成 员:沙立祥 县委编委办副主任
邓良刚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苏兴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高 宗 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张志丹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周朝雄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有鹤 县司法局副局长
马庆龙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金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正洪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海翔 县医保局副局长
罗 凯 县法院副院长
李家德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疫苗药品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县疫苗药品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疫苗药品流通、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定期分析疫苗药品安全形势。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