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000000000-2020-00013
  • 文 号
  • 信息来源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0-01-15 10:03: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砚山县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已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2019—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整体提升全县农户厕所、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云农办通〔2019〕7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9〕165号)、《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文财农〔2019〕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抓,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全面推进农村公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的改造和建设,梯次实施厕所粪污治理,从2019年到2020年,通过两年攻坚行动,全县完成20324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和38座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任务(即:2019年,完成10162座农户厕所、21座村委会所在地公共厕所建改任务;2020年,完成10162农户厕所、17座村委会所在地公共厕所建改任务)。各乡(镇)目标任务详见附件2、附件3。各乡(镇)2018年未完成的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提升改造任务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任务,在2019年继续推进完成。通过实施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的实施,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9年10月30日以前完成)。各乡(镇)认真对照《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砚办发〔2018〕60号)、《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砚办发〔2019〕51号)等文件要求,对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和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数量及改建标准的任务要求,及时开展本乡(镇)农村厕所现状摸底。以村委会为单位摸清农村户用厕所、公共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全面梳理农村厕所建设改造、管理维护、使用满意度等基本情况,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从群众入厕需求入手,及时查找问题,并跟踪了解农民群众对厕所建设改造的新认识、新需求,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以便及时制定《砚山县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把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进一步明确进度要求、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全县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科学编制实施方案(2019年11月底前)。各乡(镇)要依照《砚山县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要求,立足本乡(镇)实际,综合考虑村庄地理环境、水源条件、经济水平、建设管理能力、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根据改造任务,科学编制本乡(镇)农村“厕所革命”实施专项方案,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资金安排、工作措施、保障措施等,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建设改造任务。对有基础、有条件的村庄厕所改建要结合乡村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易地搬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一体化推进,统筹农村“三清一改一提升”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使方案更具操作性、实用性。

(三)确定改厕模式,推进试点示范(2019年11月中旬至2019年11月底)

1.合理选择农村改厕模式。针对农村户厕,凡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房、易地扶贫搬迁以及农户新建的住房,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其余农户住房要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因地制宜选择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标准和模式,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无害化卫生改厕技术和产品,原则上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不具备建设水冲厕所的供水困难地区可结合实际,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和《国家卫生健康厅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改造建设其他类型的无害化卫生户厕,如粪尿分集式、双坑交替式等新型厕所。对于农村公厕,按照“清洁卫生、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原则,改造提升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原则具备水冲条件,除采取节水和防冻措施,还要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应纳入村庄保洁范围,由保洁员负责具体管理,建立村民共享共管机制。农村“厕所革命”有关技术标准详见附件1。

2.推进试点示范。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采取编印宣传折页、制作宣传专栏、通过微信、QQ群进行宣传等多种方式,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将“厕所革命”的政策措施、补贴标准以及改厕好处宣传到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各乡(镇)要选择群众基础好、积极性高的示范村和重点整治村来开展“厕所革命”工作试点,牵头单位加强技术指导,积累经验,为全面推进奠定基础。砚山县“厕所革命”试点工作已在盘龙乡三合村委会白石岩村小组完成。

(四)全面攻坚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底)。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典型引领和推广工作,组织现场观摩,强力推进全县“厕所革命”工程建设。定期对“厕所革命”工程的组织管理、资金筹措、形象进度、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督促检查。各乡(镇)要及时开展倒排自查,对标对表补短板,确保不漏项。根据要求,各乡(镇)要在2020年2月底完成2019年度的新建或改厕任务;在2020年11月底完成2020年的新建或改厕任务。

(五)达标验收阶段(2019年的工作任务2020年2月底完成乡级验收、县级初验;2020年的工作任务2020年11月底完成乡级验收、县级初验)。农村“厕所革命”实施主体单位要理完善工程档案,根据改厕时间节点和建设标准要求,对各乡(镇)、各部门实施完成情况开展督察验收,对检查不合格、不达标的厕所和群众意见大、不满意的厕所坚决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全县的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任务。

2020年继续实施11个示范村和110个重点整治“厕所革命”建设,力争2020年11月底全面完成工作任务。2020年以后,要形成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让全县广大农村环境更宜居、更美丽、更生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按照“省州统筹协调、县级督促指导、乡(镇)村抓好落实”的原则,强化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指导农村卫生厕所改(新)建工作,卫生健康部门配合负责指导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技术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厕所污水与生活污水处理,扶贫部门配合负责脱贫攻坚中卫生厕所改(新)建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农村“厕所革命”所需资金。“厕所革命”是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改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协调机制,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厕所建设改造中的问题,在农村厕所改建资金、规划、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村两委”负责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和发动农民群众做好具体工作。

(二)强化资金筹措,统筹协调推进。建立“以县级为主、中央和省级奖补、多元投入”的厕所改造资金筹措机制,通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依照国家规定利用金融支持、引导农户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筹集所需建设资金外,还要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中央财政对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厕所粪污通过“三格式”等有效方式实现无害化处理,并资源化利用的整村推进行政村,以“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给予一定补助,省级财政对无害化卫生户厕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造给予一定资金的补助政策,县级财政将配套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补助标准详见附件4、附件5),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金等参与投入,多渠道保障农村厕所建设资金的投入需要。

(三)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省级补助资金属于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时应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等不符合债券资金使用规定,以及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要求,一是采取先建后补的办法,县级财政部门和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按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的改建标准验收完成后,方能拨付补助资金二是严格把控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粪污的收集、储存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方面支出。《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砚办发〔2018〕60号)以来,凡是获得财政资金补助的农村厕所(户厕和公厕),不得重复补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三是全面落实项目管理和实施主体责任,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结合绩效目标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四)强化沟通协调,加大督察力度。将农村改厕工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各类创建重要条件,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农村改厕工作进展情况“月通报、半年评比、年度考核”的工作推动机制。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砚办发〔2019〕51号)、《中共砚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厕所革命”有关工作的通知》(砚农办通〔2019〕4号)文件要求,按时上报工作方案、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及时通报本乡(镇)和本部门农村改厕推进情况;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在村务公开栏、办公场所、集中居住区广场等醒目位置公开农户改厕计划、奖补资金发放计划、发放对象、发放结果等信息。同时,在实施建设的同时,要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含改造前、改造后照片)收集整理资料,公厕工程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收集整理资料及信息公开资料收集等,形成验收台账。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社会共治。鼓励各地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美丽乡村建设、卫生村镇创建等活动,多层次、多方位宣传农村改厕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进入民福祉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卫生防病等知识宣传教育,宣传报道农村“厕所革命”的典型经验。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作用,引导农民参与和支持改厕。发挥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的优势,广泛发动群众,激发农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附件:  1.砚山县农村“厕所革命”改厕有关要求

2.砚山县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任务分解表

3.砚山县农村公厕改造提升任务分解表

4.2019年度砚山县农村“厕所革命”资金分配表

5. 2020年度砚山县农村“厕所革命”资金分配表

6.县农村“厕所革命”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1

 

砚山县农村“厕所革命”改厕有关技术要求

 

一、建设标准

农村户厕应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农村沼气“一池三改技术规范”》(NY/T1639-2008)和《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标准进行建设,达到方便、卫生、舒适和无害化要求。厕屋要有墙、有顶、有门,面积应不低于1.5平方米,且应配置内部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应进行硬化;厕具应安装陶瓷蹲便器或坐便器和冲水设施;厕所化粪池有效容积不小于1.5立方,应密闭、无渗漏问题,过粪管安装符合要求;农村公厕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GB/T17217)、《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和《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标准建设。

二、改厕模式

(一)农村无害化户厕建设。全县农村户厕推广使用三格化粪池,为保证农村户厕建改进度和质量,推荐使用一体化装配式三格化粪池厕所。对已建并还在使用沼气池的农户可采用“三联”沼气池厕所改造;“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管网覆盖到的村庄、农村新型社区内农户,全面采用上下管道水冲式厕所。采用沼气池式和水冲式无害化厕所改造只做联通工程,不做新建工程。在季节性高寒、缺水或自来水未覆盖区域探索使用粪尿分集式、双坑交替式等新型厕所。对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县“厕改办”商乡(镇)、村委会结合实际确定合理的建改模式。

1.三格化粪池式厕所。优点为:粪便无害化效果好、保持粪便肥效;结构比较简单、流程合理、价格适宜、易施工;日常管理和维护容易,一年只需清理1—2次粪渣;用水量少,每人每日不超过2升。

2.粪尿分集式、双坑交替式等新型厕所。适合于季节性高寒、缺水或自来水未覆盖区域。

3.“三联”沼气池式厕所。优点为:粪便无害化效果好;沼气可以做饭和照明、节省燃料,经济效益明显。适合于取水较方便、具备饲养家禽或牲畜的条件。三联沼气池厕所建设按照《农村沼气“一池三改”技术规范》(NY/T1639—2008)实施。

(二)农村无害化公共厕所改(新)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战略实施,在村党员活动中心(村委会)、村卫生室、文体广场等地建设多种形式无害化公共厕所,实现农村公厕村委会所在地全覆盖。改(新)建农村公厕必须达到如下要求:1.农村公厕建设首先必须保证粪便处理无害化。公厕建设应根据所在地区不同,建设不同类别和规模的独立式或附建式公共厕所或将村委会、村卫生室现有厕所改建成无害化厕所后提供公厕服务;2.无害化卫生公厕必须建水冲式,男女蹲位数应适宜女多男少,或根据使用人数适当增减,特色小镇和旅游名村的公厕建设参考旅游公厕标准;3.公厕粪便处理采用无害化+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处理模式或种植大户认领等模式。

三、补助标准

(一)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农户新改建三格式化粪池厕所,经验收合格后按照1000元/户标准补助(即省级补助400元、县级配套600元);农户建有水冲式厕所和沼气池但未联通的,通过改造进行联通,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奖补;积极推广使用粪尿分集式、双坑交替式等新型厕,经验收合格后按照1000元/户标准补助。

(二)农村公共厕所。按新建每座10万元标准补助,改造提升每座不高于5万元标准进行设计,由乡(镇)统一招标组织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决算价格补助。

 

 

 


附件2

砚山县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

2018-2020年改造建设目标任务(座)

2018年数量(座)

2019年数量(座)

2020年数量(座)

备注

1

江那镇

2373

209

1082

1082


2

平远镇

4248

452

1898

1898


3

稼依镇

2352

424

964

964


4

阿舍乡

1561

367

597

597


5

维摩乡

2977

575

1201

1201


6

盘龙乡

1844

366

739

739


7

八嘎乡

2206

632

787

787


8

者腊乡

1986

562

712

712


9

蚌峨乡

1011

295

358

358


10

干河乡

1251

159

546

546


11

阿猛镇

3596

1040

1278

1278


合  计

25405

5081

10162

10162


 

 

附件3

 

砚山县农村公厕改造提升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

乡(镇)镇区公厕

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

2018-2020年改造提升公厕数量合计(座)

2018年改造提升公厕数量(座)

2019年改造提升公厕数量(座)

2020年改造提升公厕数量(座)

2018-2020年改造提升公厕数量合计(座)

2018年改造提升公厕数量(座)

2019年改造提升公厕数量(座)

2020年改造提升公厕数量(座)

1

江那镇

1

1



5

2


3

2

平远镇

1


1


7

5


2

3

稼依镇

1


1


6


6


4

阿舍乡

1



1

4

2


2

5

维摩乡

1


1


5


5


6

盘龙乡

1



1

2


2


7

八嘎乡

1


1


10



10

8

者腊乡

1

1



2

2



9

蚌峨乡





3


3


10

干河乡

1



1

2


2


11

阿猛镇

1


1


9

6

3


合  计

10

2

5

3

55

17

21

17

 

附件4

 

2019年度砚山县农村“厕所革命”资金分配表

序号

(镇)

农村户厕

村委会所在地公厕

资金小计

(万元)

任务数(座)

省级补助标准(元/座)

县级补助标准(元/座)

小计   (万元)

任务数(座)

省级补助标准(万元/座)

县级补助标准(元/座)

小计 (万元)

1

江那镇

1082

400

600

108.2





108.2

2

平远镇

1898

400

600

189.8





189.8

3

稼依镇

964

400

600

96.4

6

10


60

156.4

4

阿舍乡

597

400

600

59.7





59.7

5

维摩乡

1201

400

600

120.1

5

10


50

170.1

6

盘龙乡

739

400

600

73.9

2

10


20

93.9

7

八嘎乡

787

400

600

78.7





78.7

8

者腊乡

712

400

600

71.2





71.2

9

蚌峨乡

358

400

600

35.8

3

10


30

65.8

10

干河乡

546

400

600

54.6

2

10


20

74.6

11

阿猛镇

1278

400

600

127.8

3

10


30

157.8

合计

10162

1016.2

21


210

1226.2

 

附件5

2020年度砚山县农村“厕所革命”资金分配表

序号

(镇)

农村户厕

村委会所在地公厕

资金小计

(万元)

任务数(座)

省级补助标准(元/座)

县级补助标准(元/座)

小计   (万元)

任务数(座)

省级补助标准(万元/座)

县级补助标准(元/座)

小计 (万元)

1

江那镇

1082

400

600

108.2

3

10


30

138.2

2

平远镇

1898

400

600

189.8

2

10


20

209.8

3

稼依镇

964

400

600

96.4





96.4

4

阿舍乡

597

400

600

59.7

2

10


20

79.7

5

维摩乡

1201

400

600

120.1





120.1

6

盘龙乡

739

400

600

73.9





73.9

7

八嘎乡

787

400

600

78.7

10

10


100

178.7

8

者腊乡

712

400

600

71.2





71.2

9

蚌峨乡

358

400

600

35.8





35.8

10

干河乡

546

400

600

54.6





54.6

11

阿猛镇

1278

400

600

127.8





127.8

合计

10162

1016.2

17


170

1186.2

备注:2020年的资金待省级补助资金就位后,县级再进行配套行文下达,由各乡(镇)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6

农村“厕所革命”联络员信息表

乡(镇)或单位名称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QQ 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