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稼依镇意游神酒吧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案
案件情况: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综上,我局认定你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50.00元)。
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处罚时间:2024年7月15日
是否公示:是
砚山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