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2022年度第三期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1 09:42:21     来源:县审计局 阅读次数:2116

砚山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3号

(总第65号) 


砚山县审计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主办单位:砚山县审计局

通讯地址:砚山县双拥路60号

邮政编码:663100

电    话:0876—3122118

承印单位:砚山县审计局办公室


目  录

 

1. 砚山工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加工区(四期)道路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 砚山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结果

3. 砚山县工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加工区2号路延长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4. 砚山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回龙水库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砚山工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加工区(四期)道路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对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砚山工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加工区(四期)道路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16日,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放《投资项目备案证》(砚发改备案〔2015〕84号),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总长1.4KM混凝土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综合管网、挡墙等配套设施。

项目位于砚山工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加工区内,项目于2016年4月1日开工,2017年12月31日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计划总投资1604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自筹。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共计到位资金1167.64万元;据该项目账面反映支出项目资金1167.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支出1062万元,工程间接费支出105.6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57.71万元

本次审计,送审建安工程价款1810.95万元,发现因多计、虚报工程量、高套主材价格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价款157.71万元。

(二)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项目工程于2017年12月31日组织竣工验收,至审计时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依法调整工程结算价款;对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加强财务管理,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加强项目进度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积极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按规定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进行了调整;对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在公告前已完成编制。


砚山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云南省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2021年9月25日至10月22日,砚山县审计局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砚山县本级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共抽审部门、单位10个,抽审项目14个,延伸调查企业1个、个人12人。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底,砚山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共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指标90 614.63万元(中央82 859.45万元、省级7 755.1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 478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83 573.2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 563.35万元。截至2021年9月底县财政局共安排下达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指标89 658.37万元,实际支付使用资金49 731.43万元。截至2021年9月底,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指标结存40 883.20万元,其中:结存在财政部门956.26万元、结存在其他单位(部门)

39 926.94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县财政局实际收到文山州财政局划拨资金58 97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按照《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承担了直达资金管理使用主体,及时分配下达资金,对资金监控,全面掌握资金使用情况等,确保了直达资金规范使用。但审计中也发现违规将资金转至实有资金账户、项目和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等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将直达资金转至实有资金账户186.4万元

2021年4月,县财政局将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186.49万元拨付到砚山县卫生健康局计生专户(其中:中央补助85.49万元、省级补助101万元)。

(二) 项目未开工导致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2021年7月,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收到县财政局下达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9 932.33万元。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云农建〔2021〕4号)要求,砚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5.56万亩,在2021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年度下达任务65%以上。至审计时该项目正在进行招标公告中,工程尚未开工。

(三) 资金清算不及时3 488.77万元

2021年2月,县财政局下达砚山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营养改善)额度共计5 606.6 2万元,截至9月30日,县教育体育局实际支付21 17.85万元,余3 488.77万元尚未清算支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规将直达资金转至实有资金账户

186.49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今后应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规定管理使用直达资金,不得将直达资金转至实有资金账户;对项目未开工导致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应加快项目进度并及时支付资金;对资金清算不及时

3 488.77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与县教育体育局尽快办理资金清算,确保县教育体育局能及时支付急需资金,改善学生所需营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力度,全面掌握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二是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督促项目部门加快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避免资金闲置。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违规将直达资金转至实有资金账户186.49万元的问题,县卫生健康局将已拨付到计生专户的资金兑现到了个人,已完成整改;对项目未开工导致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的问题,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2021年11月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成,已完成整改;对资金清算不及时3 488.77万元的问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清算2010.21万元。


砚山县工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加工区2号路延长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对砚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工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加工区2号路延长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4年2月25日,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放《投资项目备案证》(砚发改备案〔2014〕17号),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全长1678.97米,宽分别为25米和1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综合管网及照明等附属工程。

2016年9月5日,砚山县人民政府下发《砚政复〔2016〕393号》,同意将园区2号路电缆沟项目和园区标准化厂房五期(富士康)南面市政道路建设作为2号路延长线市政基础设施新增建设工程。

2016年8月15日,砚山县人民政府下发《砚政复〔2016〕344号》,同意变更工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加工区2号路延长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路灯设计方案。

项目位于砚山县承接产业转移加工区内,项目于2015年11月23日开工,2017年6月1日竣工验收。项目预算总投资7000万元,资金全额自筹;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共计到位资金5053.95万元;据该项目账面反映支出项目资金5053.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支出4944万元,工程间接费支出109.9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26.36万元

本次审计,送审建安工程价款7151.68万元,发现因多计、虚报工程量、高套主材价格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价款426.36万元。

(二)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项目工程于2017年6月1日组织竣工验收,至审计时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砚山县交通运输局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依法调整工程结算价款;对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加强财务管理,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加强项目进度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交通运输局积极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按规定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进行了调整;对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在公告前已完成编制。


砚山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回龙水库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对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回龙水库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8年8月16日,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砚山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回龙水库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砚发改复〔2018〕65号)批准项目建设,拟新建污水收集管网7317米,入户管网6 345米,过滤系统3套等;改造法龙河河口2300平方米;实施保护区退耕还林工程15.37万平方米;设置宣传教育标识牌30块等。

项目于2018年10月30日开工,2019年9月7日完工,2019年12月20日通过初步验收,2020年10月27日通过了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竣工验收。

该项目计划投资1581.19万元;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共计收到项目资金1328.18万元,占计划的84%;账面反映支出项目资金1313.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支出875.46万元,待摊投资支出438.18万元(主要为项目用地永久性生态补偿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1.71万元

本次审计,送审建安工程造价944.24万元,发现因材料补差偏离市场价、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有误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41.71万元。

(二)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项目于2020年10月27日完成交工验收,至审计时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依法调整工程结算价款;对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积极筹措资金,按相关规定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价款;规范建设程序和账务处理,全面真实反映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积极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按规定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进行了调整;对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已按要求完成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