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当前,县委、县政府正举全县之力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美丽县城,然而,砚山县城随处可见的违章搭建、擅自改变建筑物外观、乱堆乱放现象就像是一座城市的“牛皮癣”一样,严重影响城市容貌,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背道而驰。针对我县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私搭乱建等“城市病”,按照“清廉砚山”建设行动总体要求,砚山县自然资源局主动作为,以“文山之干”的作风效能革命精准发力,抓实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助推县委、县政府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和美丽县城。
一是建章立制奠基础。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建房函〔2021〕29号)和《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文山州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住建发〔2021〕75号)精神,我局牵头联合县住建、县城乡综合执法局高质量起草了《砚山县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和《砚山县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违章建筑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并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时组建砚山县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方案》明确了工作基本原则、部门职责、清理整治的范围与类别、清理整治的方式、实施步骤、认定标准、处置意见等具体内容,为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具体工作的落实落细划定了标准依据。
二是刀刃向内推整治。自开展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及时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首先在本单位内部开展自检自查,拿自身开刀,从自家做起。全局共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135人,以局领导班子、党员带头,如实填报“单位干部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和“个人承诺书”270份,收集住房照片135份。凡存在私搭乱建、违章搭建、擅自加(改、扩)建的,要求一律自行拆除整改到位。
三是打击突出遏增量。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开展以来,联合多家部门对江那镇书院街、钰龙天下背后、安置三区、兴秀南路存在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搭接口)进行强制拆除,出动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30余人,采取机械与人工配合方式,拆除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搭接口)195户。
开展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行动,不仅遏制了违章搭建的势头,而且净化了市容环境卫生,为周边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活出行环境。下一步,我局将与各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对城区住宅小区违建的巡查力度,持续发力、重拳出击整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对新增违法建设“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全力推进住宅小区乱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市规划整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