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XX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案件情况:2022年3月6日,砚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李树荣、丁仕磊等执法人员发现驾驶员卢天桥驾驶云HXXX87号车载2名乘客在砚山县人民医院门口下客。经调查得知,云HXXX87号车为滴滴出行软件平台注册车辆,通过滴滴出行软件平台接单承运了2名乘客,滴滴订单时间为:2022年3月6日上午9时25分,订单起点:砚山县砚华兽医门市部,终点为:砚山县人民医院,此趟滴滴订单驾驶员手机显示已收取6.75元车费。但云HXXX87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调查核实卢XX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
法律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罚款壹万元整¥10000.0
处罚单位:砚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2年3月8日
是否公示:是
砚山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