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2号
(总第64号)
砚山县审计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主办单位:砚山县审计局
通讯地址:砚山县双拥路60号
邮政编码:663100
电 话:0876—3122118
承印单位:砚山县审计局办公室
目 录
1. 阿舍乡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 砚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3. 砚山县第一批自然村进村道路工程(第五合同段)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4.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 况审计结果
5. 砚山县平远镇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阿舍乡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对砚山县民政局实施建设的阿舍乡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6年2月,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砚山县阿舍乡农村敬老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砚发改〔2016〕30号),批复建设,项目占地3亩,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设置床位40个。项目估算总投资512万元,其中社会福彩公益金135万元,自筹377万元。截至2021年7月22日止,到位资金245.57万元,其中:社会福彩公益金135万元,财政借款10万元,暂借其他项目资金90万元,县级项目前期经费10.57万元;支出245.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支出235万元,工程间接费10.57万元。
项目位于阿舍乡阿舍村委会阿三寨村小组,于2016年6月26日开工,2019年12月25日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 07.13万元
本次审计,送审建安工程费503.72万元,发现因多计、虚报工程量、高套主材价格等原因,认定的建安工程费为 396.59万元,多计工程价款107.13万元。
(二)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项目于2019年12月25日组织竣工验收,至审计时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砚山县民政局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依法调整工程结算价款;对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严格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对施工组织计划进行动态控制,加强资料整理,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按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民政局积极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按规定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进行了调整;对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正在组织进行整改。
砚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砚山县审计局对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规划、审批、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2017年至2020年6月,砚山县组织上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9个,获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9个,批复内容为:拆旧区建设规模为291.9493公顷,拆旧地块393块,涉及搬迁户963户4 189人,其中:档卡户655户2 870人,随迁户308户1 319人;通过土地复垦新增耕地243.5459公顷;计划建新安置地块12块46.2967公顷,安置地块占用耕地26.0051公顷,安置共963户4 189人,其中:档卡户655户2 870人,随迁户308户1 319人。
批复的9个项目投资预算总计9 812.46万元,其中:拆旧区复垦费2 030.84万元、项目规划修改费46.32万元、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费145.42万元、安置区建设费4 697.18万元、拆旧区补偿2 892.70万元。至2020年6月,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筹集到位1 390.29万元,支出178.20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资金1 212.09万元,其中:上缴财政金额798.52万元,县自然资源局账面结余413.57万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应付未付工程进度款844.95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按合同约定支付9个拆旧复垦项目工程款844.95万元。
三、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要求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整改。要求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加强与县财政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资金,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欠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尽快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自检自查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施工方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做好项目设计变更相关材料及工程量复核,编制竣工结算并做好验收前期准备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积极整改。对应付未付工程进度款844.95万元的问题,至2022年1月,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已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进度款517.90万元。
砚山县第一批自然村进村道路工程(第五合同段)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2年第 2号(总第64号)
(二○ 二二年3月1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21年1月4日至9月1日,对砚山县第一批自然村进村道路工程(第五标段)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了审计。
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砚山县第一批自然村进村道路工程(第五标段)建设项目,依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砚山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砚发改〔2016〕128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进村道路长54.323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4.5米,路面宽度3.5米,项目预算投资6 163.21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合作及县级自筹。
项目于2017年3月8日开工,2019年7月5日竣工验收,项目分布于砚山县平远镇大白户、木瓜铺2个村委会24个自然村。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报批,项目管理中基本执行了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极大的改善了项目片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当地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价款及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27.54万元。
本次审计核实,由于材料补差偏离市场价、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有误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127.54万元。
(二)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砚山县第一批自然村进村道路工程(第五标段)建设项目于2019年7月5日完成交工验收,至今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进行整改;对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问题,要求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及时安排财务人员进行编制。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审计结束后,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应积极筹措资金,按相关规定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价款;二是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做好主材市场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确保材料补差的真实合规;三是加强对基本建设财务及相关知识的学习,规范建设程序和账务处理,全面真实反映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按相关规定与施工方办理了价款结算;对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问题,已及时安排财务人员进行编制。
砚山县审计局
2022年3月9日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5月至8月,对砚山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教育体育局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教育股等8个股室,下设有教研室、教育督导室、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等7个股所级事业单位以及砚山县幼儿园、砚山县第一小学等43个二级预算单位。行政编制14人,2020年末实有人数17人;事业编制87人,2020年末实有人数84人。42(未含教体育服务中心)所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事业编制4820人,2020年末实有人数6247人。公务用车编制4辆,2020年末实有公务用车4辆。
审计结果表明,县教育体育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但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9 058.01万元
1.其他应收款挂账5 959.65万元。2020年12月末,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其他应收款余额11 375.30万元,其中:有5 959.65万元挂账3年以上。
2.其他应付款挂账3 098.36万元。2020年12月末,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其他应付款余额5 555.05万元,其中:有3 098.36万元挂账3年以上。
(二) 学生生活补助、助学金发放不及时2 304万元
1.学生生活补助发放不及时1 881.81万元。2020年4月至12月,县教育体育局收到2020年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额度3 779.92万元。截至2021年8月,已支付春季学期补助1 898.11万元,未支付秋季学期补助1 881.81万元。
2.助学金发放不及时422.19万元。2020年4月至12月,县教育体育局收到2020年学生助学金695.17万元。截至2021年8月,已支付春季学期补助272.98万元,未支付(授权支付)秋季学期补助422.19万元。
(三) 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546.14万元
2017年10月,原县教育局以《砚山县教育局关于收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寄宿生生活结余的通知》(砚教通〔2017〕189号)文,收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结余资金546.14万元,列应付款项核算,截至审计时未清理。
(四) 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应付款项112.68万元
1.阿舍乡中心学校、县第二小学等15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将其他部门或单位拔入的补助资金、捐赠资金共计87.89万元列入应付款项核算。
2.县一中、县民族中学收到县人社局、州教育体育局拔入考务费24.79万元,列应付款项核算。
(五) 违规发放值班费0.56万元
2020年,县教育体育局分别编制《砚山县2020年1月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和《砚山县2020年春季学期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将试卷保密值班费列入预算,7月、12月支付值班人员值班费0.56万元(100元/人.天)。
(六) 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0.31万元
2020年,收到农行、信用社等4个银行账户利息9.16万元。至2020年12月,存款利息余额10.31万元(含年初结转1.30万元),未缴存国库。
(七) 无预算支出会议费5.16万元
2020年,县教育体育局支出会议费5.16万元,年初未列入预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一是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9 058.01万元的问题。加强对往来款项管理,严格控制往来款项规模,定期对各类往来款项进行清理,避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二是对学生生活补助、助学金发放不及时2 304万元的问题。积极协调县财政部门,及时办理清算,将已到位的上级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保障学生或家长手中;三是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546.14万元的问题。及时清理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546.14万元,属于已结转两年的项目支出结转资金按规定缴回县级国库,属于应安排支付的资金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资金支付,避免结转结余资金长期闲置和挂账;四是对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应付款项112.68万元的问题。按规定对本单位(系统)所有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进行账务处理,杜绝在往来款中核算收入,真实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五是对违规发放值班费0.56万元的问题。组织清退已发放的值班费0.56万元收缴省级国库;六是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0.31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县教育体育局已将利息收入10.31万元上缴县级国库;七是对无预算支出会议费5.16万元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支出各项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加强对往来款项清理,避免长期挂账;二是强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支付学生补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教育体育局积极进行整改,截至2022年2月,已整改的问题有:一是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9 058.01万元的问题,组织对往来款进行清理,调整有关账务7 883.68万元;二是对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应付款项112.68万元的问题,按规定调整了相关账务;三是对违规发放值班费0.5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省级国库;四是对无预算支出会议费5.16万元的问题,今后加强对支出的审核把关,无预算安排的一律不予支出。
根据审计建议,县教育体育局加强往来款项的清理,积极向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向县政府请示解决学生补助资金、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困难。
砚山县平远镇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 2号(总第64号)
(二○ 二二年3月1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8年1月5日至2021年11月10日,对砚山县平远镇第三中学(2017年8 月 2日更名为平远镇第二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了审计。
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平远镇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依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2014年中小学校舍改造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砚发改 〔2015〕13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为3000平方米,建设年限为2015年至2016年,总投资49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项目于2015年10月26日开工,2016年5月26日完工。项目位于平远镇第三中学校内,总建筑面积3100.04m2,4层,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16.34mm2。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按照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报批,项目管理基本执行了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等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使平远三中的教学硬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为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奠定了基础,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4.39万元。
本次审计核实,由于工程量计算错误、虚报工程量、主材价格偏高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44.39万元。
(二)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平远三中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于2016年5月26日完工,已完成初验,但至今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教育体育局依法进行整改;对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及时安排财务人员进行编制。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量的真实完整;二是财务人员应加强对基本建设财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处理账务,全面真实反映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按相关规定与施工方办理了价款结算;对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问题,已及时安排财务人员进行编制。
砚山县审计局
2022年3月10日